灌建发〔2018〕106号
灌南县住建局扫黑除恶线索摸排督查专项
行动方案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按照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充分发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切实净化建设领域市场环境,结合实际,特开展本次督查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层层发动,广泛动员,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努力营造全民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达到实效,分条线成立督查专项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1、建筑工地专项督查组
组 长:王康勋
副组长:姜 辉
成 员:解晓东 王杰奇 孙育林
2、建筑材料专项督查组
组 长:王康勋
副组长:陈 茜
成 员:段中阳 刘晓娟 孙育林
3、拆迁地块专项督查组
组 长:王康勋
副组长:张 帆
成 员:王君华 王 波
三、督查时间
督查时间从2018年9月1日开始,督查工作贯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过程。
四、督查要求
结合我局实际,对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人流量大、人员密集的场所,除了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标语上设置举报电话),设置各类宣传栏(牌),墙体刷写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图画,电子显示屏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等,另外,还需采取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收集线索,变被动为主动,确保督查全覆盖、工作不间断,同时,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盖章报局政策法规科。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31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