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关于做好2018年国庆节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建筑施工企业、燃气企业:
国庆佳节将至,生产经营活动和建设施工等进入旺季,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为做好全县国庆期间的建筑施工和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和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为灌南建县6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今年的国庆假期恰逢灌南建县60周年,各单位要站在政治的高度,充分认知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学习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措施,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安全生产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带班制度,带头深入施工一线,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风险,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各单位要结合县安委会《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灌安发〔2018〕11号)、《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落实城建条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专项行动的通知》(灌建发〔2018〕109号)等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细化和完善各项安全措施。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工作。
建筑施工方面:要持续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和预防脚手架坍塌事故专项重点治理及人为因素可能导致发生险情和事故的行为,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各施工单位和项目部要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资料,并及时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临边洞口的防护,防止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
燃气生产方面:要认真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燃气储备、钢瓶市场秩序。同时,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做好各类施工作业范围内燃气设施的安全维护,加强管道燃气施工过程中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及时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强化节日期间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及时调整和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管理,保证应急预案的实效性。
此外,局属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环节、重点内容进行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抓好房屋征收、城市路灯、园林绿化、物业小区、危房改造、重点工程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绝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绝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三、强化监管,扎实开展督促检查
在各企业和项目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建管处(安监站)、燃气办等相关监管单位,要结合国庆节及安全大检查工作安排对县内建筑工地和燃气企业开展安全督查,重点对各单位落实安全大检查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支模架、脚手架、深基坑、起重机械等)的管理、消防设施配备、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及技术交底、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开展督查。各监管部门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要严格相关企业整改到位,对发现的容易造成亡人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开具停工通知书,待隐患消除后经复查合格方可复工。
四、加强值班,切实保障信息畅通
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国庆期间安全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要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分工到位、检查到位、预案到位,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各单位、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进行现场管理,做好现场应急准备工作。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28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