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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404/2018-0014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8-11-12
文号: 灌建发〔2018〕120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建发〔2018〕120号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建筑工人工资实名制 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建筑工人工资实名制支付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建筑工人工资实名制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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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建发〔2018120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建筑工人工资实名制     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建筑工人工资实名制支付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印发<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55号)要求,按照《江苏省推进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实名制管理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规范建筑工人实名制支付管理工作,迎接国务院、省、市建筑工人实名制支付管理工作大督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全县建筑工人实名制支付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在办理建设相关手续时,必须持有建设银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户证明,并完善实名制管理系统,录入建筑工人的身份信息、从业资格、项目岗位、出入考勤、作业记录、培训教育、诚信记录等全要素。

    二、各项目按照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工作要求,对照相关内容立即开展自查,在1116前落实到位。

    三、1116后,县住建局将强化建筑工人实名制支付工作监管,对我县所有报监在建项目进行实名制支付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如未按照支付管理工作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的施工企业,将实施以下行政管理措施:

    1. 在建项目不再享受在同一地区80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封顶的优惠政策,一律按照合同总造价2%追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 如在2019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发生农民工清欠行为,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将纳入“黑名单”上报省、市清欠部门;

    3. 记市场不良行为;

    4. 限制在我县承接新的工程;

    5. 上报省、市建设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6. 通报相关部门记失信记录。

    各建设、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实名制管理建设工作和基础性工作,提高建筑工人自身合法权益,使实名制管理成为企业和项目管理人员、建筑工人对实名制建设由接受成为自觉,全面推进实名制管理系统建设,为我县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推动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1.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工作要求

          2. 建筑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维权告示牌

          3. 连云港市建设工程劳动合同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119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119印发/upload/201812/20/050558586696626.jpg/upload/201812/20/52286377560327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