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建发〔2018〕124号
灌南县住建局关于开展建设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暨冬季施工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爆燃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省安委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6号)、《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建安监函〔2018〕13号)和《2018年江苏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苏安办〔2018〕75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压降一般事故,确保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现就开展建设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和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岁末年初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期,同时受严寒、冰冻、雨雪等灾害性气候影响,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压力加大,安全防范尤为关键。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行业职能,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为重点,集中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整治,广泛开展消防和安全宣传培训、火灾应急演练,全力配合做好安全应急救援准备,真正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把各项安全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
成立灌南县建设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和冬季施工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姜 辉
副组长:解晓东 王杰奇 刘晓娟
组 员:建管处(安监站)、质监站、墙改办相关人员、
质量安全专家3名
三、检查内容
要求施工现场重点做到:一是要符合施工安全规律合理确定工期,不得不顾安全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在遇到恶劣天气可能会造成施工危险时应停止作业。二是要严格执行班前晨会制度,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上岗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等规范要求,结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班组进行安全交底并告知各工种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导致人身伤害的施工危险源,提高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特别是预防高处坠落培训工作,做到每天晨会重复提、各类培训反复讲,切实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三是督促相关单位做好起重运输机械设备的检测和维护保养。要求有关单位或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参与检查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附着是否符合要求,基础排水措施是否畅通,各类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等情况,确保架体整体稳固,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四是加强对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督促项目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核、审查批准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施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应依规组织专家论证,论证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五是根据冬季施工特点,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冬季施工防大风、暴雪、防冻、防滑、防高坠、防坍塌、防触电、防火灾等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并对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强检查,确保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能第一时间进行稳控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六是切实抓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措施,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强化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和用电操作规程,相关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易燃易爆危险品、可燃材料堆场、固定动火作业场所等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现场临时消防通道、临时消防设施等应符合国家标准,施工现场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保持畅通;生活区和办公区消防器材应完好有效,临时用房不得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严禁将未完工工程、伙房、库房作为住宿场所,宿舍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不得私拉乱接,不得明火取暖和使用大功率电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七是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将检查建设、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落实质量责任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节能和保温工程建设的消防措施落实情况,临时用房使用材料防火情况,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检查情况;住宅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执行情况等。
四、检查时间
(一)第一阶段:2018年12月7日至12月12日为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各施工和监理企业按照工作要求和 检查内容做好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等资料放现场备查。
(二)第二阶段: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闭幕前为督查阶段和检查小组抽查阶段。
(三)第三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闭幕后,检查汇总、公开通报。
五、检查方法
(一)企业(监理)自查自纠要做到全覆盖,并填写《建筑 施工现场冬季施工专项检查记录表》(附表)置于施工现场备查,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整改完成后,由企业(监理)单位 相关人员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完成情况。
(二)局检查组将聘请相关专家对全县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抽查,对存在安全制度不健全,冬季施工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严重的施工企业及未及时督促施工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理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扣分、记不良行为记录及责令停工整改等处理,并依法进行处罚。
附:灌南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自查表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7日
附件:
灌南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自查表
工程名称: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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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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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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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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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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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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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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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自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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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法违规情况 |
是否有违法分包转包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到岗; 是否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 是否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 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工人上岗前是否经安全教育并教育合格;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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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临时用电 |
外电线路防护、场内架空线路检查情况; 总箱、分箱、开关箱检查情况; 漏电保护器是否失灵;生活用电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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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防护 设施 |
是否制定年度安全防护方案; 安全带、帽、网检查情况; 临边、洞口防护设施检查情况; 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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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起重机械 |
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情况; 起重机械基础、垂直度、附着装置、安全保险装置检查情况; 起重机械季节性维护保养情况; 起重机械检测后使用超过一年的应重新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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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施工机具 |
各类施工机具的查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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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深基坑 |
基坑支护、开挖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基坑支护安全状况及排水情况、施工对毗邻建筑物及管线安全有无影响,包括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基坑周边环境沉降观察记录、基坑积水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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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脚手架 |
脚手架、卸料平台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验收合格手续和现场安全使用,重点包括落地式脚手架安全情况,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锚固端情况;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装置情况;连墙件设置情况;架体间隔离措施情况; 高处作业吊篮挑梁锚固、配重情况;高处作业吊篮使用前应做荷载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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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模板工程 |
模板工程安全使用和验收合格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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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起重吊装 |
起重机械等机械设备安全情况及验收合格手续; 起重设备季节性维护保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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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监理单位行为 |
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及在岗情况; 监理制度及实施情况; 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编制情况; 方案审查情况; 旁站监理情况; 监理月报编制情况; 监理日记记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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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质量 |
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 建设、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落实质量责任情况;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 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检查情况; 住宅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执行情况; 落实检查“瘦身”钢筋违法行为情况; 施工项目部人员配置及在岗情况; 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情况;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情况; 节能和保温工程建设的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临时用房使用材料防火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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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消防安全 |
是否建立消防组织、并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 是否具有消防总平面图; 是否具有消防设施器材及布置图; 是否制定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责任人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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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文明施工及环境综合整治 |
是否制定并落实扬尘控制专项方案; 施工现场是否设置连续、封闭的实体围挡(不低于2.5米),实行封闭施工; 施工现场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是否覆盖密闭; 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进出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是否进行硬化; 出入口是否设置车辆清洗装置、排水沟和二级沉淀池,并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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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内容: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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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