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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367/2009-00009 信息分类: 其他,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0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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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原灌南县农业委员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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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办财〔2009〕9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加强农技推广工作,提升农民科学种田水平,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启动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构建职能明确、机构完善、队伍精干、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立竞争上岗制度、农技推广责任制度、绩效考评制度、知识更新制度等基层农技人员管理机制,完善“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快速通道,建立县、乡、村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网络,带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围绕主导产业,加强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筛选与推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5%以上,加大农业科技示范户的培育力度,全县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1000个以上,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全县建设示范基地10个以上,加强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全县每年集中培训农技人员100名左右,要在全县公开选聘农业科技指导员100名,其中畜牧专业30名,麦稻60名,蔬菜食用菌1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取自愿报名、公开考试、综合考核的原则,选聘科技指导员,其中乡镇麦稻指导员47名,县直机关麦稻指导员13名、蔬菜食用菌指导员10名。考试办法,由农业、人事、监察部门参加,院校专家出卷,实行排名选用。
二、采取村组推荐、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把关、县项目办公室核定的办法筛选农业科技示范户。乡镇现有指导员每人推荐10个示范户,每个示范基地落实30-50个示范户。
三、时间安排:2009年9月20日前将指导员申请表和示范户推荐表报农业局科教科。
特此通知。
 
 
 
       
 
〇〇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