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第二批新增农村沼气服务网点项目
实施方案的请示
省发改委、省农林厅:
根据省发改委、省农林厅«关于下达农村沼气项目2009年第二批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09]735号)文件精神,批复我县2009年第二批新增农村沼气服务网点项目12处,建设地点分布在五队乡头队村、浦三村、三口镇刘码村、三口村、长茂镇大兴村、李集乡小垛村、花园乡周庄村、孙湾村、北陈集镇上淋村、百禄镇宋庄村、孟兴庄镇板沟村、西南村。项目总投资85.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0万元、地方配套30万元、其他投资25.2万元。按照文件要求,现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请予批复。
该项目实施后,能取得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将有力推动我县的农村能源事业的更好、更快发展。
特此请示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