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扬尘管控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日,县政府出台了《灌南县扬尘管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等方面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该《实施方案》?
根据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263”专项行动推进会精神,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紧紧依靠人大监督,全面提高我县建设工程扬尘治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灌南县扬尘管控工作方案。
二、出台该《实施方案》目标和依据是什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筑中的比例,实现工地喷淋、洒水抑尘等措施“全覆盖”。严格做到:围挡作业、封闭施工,场地硬化、裸土覆盖、车辆冲洗、密闭运输、喷淋抑尘、严禁抛洒、图牌公示,依托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管理系统,打造“智慧工地”信息化平台,提高扬尘治理工作水平。
(二)工作依据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2018年江苏省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实施方案》主要措施有哪些?
(一)全面落实扬尘防治责任。各园区管委会和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建设工程扬尘管控工作,负责辖区内拆迁工地扬尘管控工作。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加强指导,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建设工程扬尘管控水平。
(二)建立专项工作机制。明确相关地区和部门监管责任和主要任务,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扬尘专项检查。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将在建项目清单和检查执法信息,于每月25日前上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有关情况将及时通报共享。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解决建设工程扬尘管控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强化全过程指导和控制,确保取得明显实效。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三)开展专项工作部署。5月中旬前,各相关部门应作专项动员部署,全力推进工作开展。组织二季度建设工程扬尘全覆盖检查,明确扬尘检查标准,告知所属相关企业及施工项目部,并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
(四)开展明查暗访和执法检查。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每月开展一次明查暗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执法机构要每季度对所监管项目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同时,加强日常“双随机”抽查,严格落实检查频次和标准,对发现的问题,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警示约谈、通报批评、行政处罚和记入相关企业及责任人不良行为信用档案等措施,严肃追责。
(五)组织专项巡视督查。根据工作需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建筑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并提请人大相关工委组织上、下半年各一次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动建设工程扬尘管理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