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政发[2011]3号
关于2011年一季度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的
通 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奖励扶助政策,大力提升育龄人群知识普及率和群众满意率,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管理服务能力。现就一季度计划生育工作考核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考核时间:1月1日—3月31日
二、考核内容
指标名称及分值
指标名称 |
分值 |
指标名称 |
分值 |
一、手术落实 |
15 |
2、当月参访率 |
10 |
1、流引产 |
5 |
四、新婚合同签订 |
5 |
2.期内上环 |
10 |
五、协助社会抚养费征收 |
40 |
二.人口计划 |
15 |
1、多生一孩及以上征收 |
25 |
三、随访服务 |
20 |
2、非婚生育对象征收 |
15 |
1、当日参访率 |
10 |
六.报表准确率 |
5 |
三、考核办法
1、手术落实(15分)
手术做到应落实尽落实,按完成指导数的百分比相应得分。凡引流产、少完成一例扣1分,多完成一例加1分,上环有一例应落实未落实扣1分。(引流产、县指导站手术证明为准)
2、人口计划落实(15分)
大力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家庭保健知识。人口计划排查,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到3月底出生加待生达总人口7‰左右的得满分,以随访服务和育龄妇女认可为准,差一个千分点扣2分。
3、随访服务(20分)
认真做好村级随访服务工作,做到底数清、责任清、落实清,保证当日随访率达85%以上,当月随访率达98%以上得满分,低于90%不得分,少一个百分点扣一分,扣完为止。
4、新婚合同签订(5分)
结合随访服务,准确掌握新婚人群、抓孕前管理,做好新婚人群合同签订工作,合同签定率达95%以上,新婚人群占总人口的8% ,少一个千分点扣1分。
5、协助社会抚养费(40分)
(1)协助乡征收社会抚养费,以财政所开票为准,完成乡下达的征收指导数的得(25分),对不符合计生政策多生一孩及以上的人员,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上报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有一例加2分。
(2)非婚生育(即计划外)出生一孩对象,完成乡下达征收指导数得满分(15分),否则,不完成或者完成部分的则相应扣分,扣完为止。
6、统计报表准确率(5分)
季度末乡级检查中,凡村级帐,表,卡,册,单之间相互吻合一致得满分,有一处不吻合则相应扣分,扣完为止。
四、奖惩规定
1、考核积分位居前三名的村给予通报表彰,分别奖励责任人200元/人,150元/人,100元/人;
2、考核积分低于60分的,并位居后三名的惩责任人200元/人,150元/人,100元/人。所惩款项直接从6%助征费中扣除。并给予通报批评。
3、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
特此通知
附:1.田楼乡2011年一季度避孕节育手术和社会抚养费测算数。
主题词:计生 目标 考核 通知
田楼乡党政办公室 2011年3月2日印发
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