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委发[2011]23号
关于印发《田楼乡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乡各有关单位:
《田楼乡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田楼乡2011年秸秆禁烧人员分工一览表
-1-
田楼乡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全乡秸秆禁烧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各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第三条 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网络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
2、方案预案。结合实际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和烟霾天气应急响应预案,责任人落实到具体田块。
3、宣传教育。制定秸秆禁烧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广播、张贴公告,实行标语等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及时公布举报热线,确保举报渠道畅通。
4、综合利用。完善并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方案,推动秸秆综合利用。
5、应急处置。及时处置乡通报的火点信息,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确保不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事故,不因秸秆抛河引起饮用水源污染事故。
6、信息报送。按时上报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条 实行保证金制度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主办会计、计生专干分别缴纳保证金1000元,分工包片领导缴纳保证金5000元。被卫星遥
-2-
感监测发现一个着火点,扣除全部保证金,被发现2个及以上的火点,对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被县级以上督查组检查发现一个着火点,扣除保证金1000元;被乡督查组检查发现一个着火点,扣除保证金200元。
奖金按考核得分计算。考核100分的,实行1︰3兑现奖金;低于80分的,扣除全部保证金;高于80分(含80分)低于90分(含90分),不奖不罚。
第五条 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村对照考核评分标准先行自评,夏季于7月20日前、秋季于11月10日前上报自评材料,届时乡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评比。
第六条 乡党委、政府对秸秆禁烧禁抛工作考核优秀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成绩显著的个人予以奖励。对因秸秆抛河引起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因大面积焚烧引起大气污染事故的,取消评先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条 各村可根据本办法,因地制宜制定本村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具体由乡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主题词:农村工作 秸秆禁烧 办法 通知
田楼乡党政办公室 2011年6月8日印发
共印:50份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