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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885/2018-00003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其他,报告
发布机构: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12-05
文号: 堆政文〔2018〕40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按照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于2018年9月18日晚20:00点在堆沟港镇董沟村境内富和畜禽养殖场扑杀生猪600头,产生费用共计人民币柒拾陆万零柒佰贰拾捌元(760728元,详见附件),敬请县政府对扑杀情况进行核实,并给予资金补助,特此报告。

关于申请拨付我镇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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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

      按照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于2018年9月18日晚20:00点在堆沟港镇董沟村境内富和畜禽养殖场扑杀生猪600头,产生费用共计人民币柒拾陆万零柒佰贰拾捌元(¥760728元,详见附件),敬请县政府对扑杀情况进行核实,并给予资金补助,特此报告。

以上申请,恳请县政府批复。

附件:1、《扑杀生猪明细》

         2、《挖机及材料费用明细》

         3、《青苗补助等费用明细》

         4、《消毒石灰等费用明细》

         5、《参加人员费用明细》

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