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
根据灌南县人民政府2016年11月15日《关于堆沟港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有关情况的纪要》精神,我镇回购了连云港盛宇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堆沟新城2506平方米建筑作为堆沟港镇便民服务中心,按《纪要》精神,回购资金可用堆沟新城土地挂牌及规费抵扣,上级专项资金应付尽付,财政适当补贴。回购资金总额由财政、审计部门按成本价核算。
现经财政、审计部门评估核算,回购资金总额为1466.16万元,另测算区间利息209万元,共计1675.16万元。由于连云港盛宇置业有限公司涉及到堆沟新城的土地和规费已被县经济开发区和田楼中小企业园项目抵扣(见附件),故请求县政府安排该公司其它地块土地款或规费抵扣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回购款。
特此请示,恳请批复为感!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