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
按照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镇从2018年9月18日至今,前后扑杀16家养殖场生猪,共扑杀生猪1217头,之间产生机械、材料、人工等费用,共计人民币贰拾肆万贰仟肆佰玖拾捌元(¥242498元,详见附件),敬请县政府对扑杀情况进行核实,并给予资金补助,特此报告。
以上申请,恳请县政府批复。
附件:1、《董沟村挖机及材料费用明细》
2、《董沟村青苗补助等费用明细》
3、《消毒石灰等费用明细》
4、《参加人员费用明细》
5、《2018年堆沟港镇生猪扑杀人员情况表》
6、《机械、人工费用明细表》
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