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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885/2018-00008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其他,报告
发布机构: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12-25
文号: 堆政文〔2018〕44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县政府:按照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镇从2018年9月18日至今,前后扑杀16家养殖场生猪,共扑杀生猪1217头,之间产生机械、材料、人工等费用,共计人民币贰拾肆万贰仟肆佰玖拾捌元(242498元,详见附件),敬请县政府对扑杀情况进行核实,并给予资金…

关于申请拨付我镇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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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

按照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镇从2018年9月18日至今,前后扑杀16家养殖场生猪,共扑杀生猪1217头,之间产生机械、材料、人工等费用,共计人民币贰拾肆万贰仟肆佰玖拾捌元(¥242498元,详见附件),敬请县政府对扑杀情况进行核实,并给予资金补助,特此报告。

以上申请,恳请县政府批复。

附件:1、《董沟村挖机及材料费用明细》

     2、《董沟村青苗补助等费用明细》

     3、《消毒石灰等费用明细》

     4、《参加人员费用明细》

     5、《2018年堆沟港镇生猪扑杀人员情况表》

     6、《机械、人工费用明细表》

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