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农委:
根据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灌政办发(2018)162号《灌南县2018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广泛宣传,规范操作。通过主体申报,镇村审核,公开公示,最终确定附合补助条件主体69个,共涉及19个村,总面积10755.99亩,应补贴资金1290718.8 元。现申请县财政、农委安排补助为感。
附件:1、堆沟港镇2018年稻谷生产环节补贴分村汇总表2、堆沟港镇2018年稻谷补贴分户清册
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
| 索引号: | 014309885/2018-00011 | 信息分类: | 政府办公室文件, 其他,报告 |
| 发布机构: | 灌南县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12-29 |
| 文号: | 堆政文〔2018〕47号 | 关键字: | |
| 内容概述: | 根据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灌政办发(2018)162号《灌南县2018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广泛宣传,规范操作。通过主体申报,镇村审核,公开公示,最终确定附合补助条件主体69个,共涉及19个村,总面积10755.99亩,应补贴资金1290718.8 … | ||
县财政局、农委:
根据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灌政办发(2018)162号《灌南县2018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广泛宣传,规范操作。通过主体申报,镇村审核,公开公示,最终确定附合补助条件主体69个,共涉及19个村,总面积10755.99亩,应补贴资金1290718.8 元。现申请县财政、农委安排补助为感。
附件:1、堆沟港镇2018年稻谷生产环节补贴分村汇总表2、堆沟港镇2018年稻谷补贴分户清册
堆沟港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