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士红,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江苏灌南人,初中文化,200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堆沟港镇董沟村青年书记、计生专干;2010年12月至2014年5月任堆沟港镇董沟村村委会主任;2014年6月至2016年11月任堆沟港镇董沟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2016年12月至今任堆沟港镇安监所办事员。
董士红的违纪事实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2013年至2017年,堆沟港镇董沟村共产生并支出村集体招待费共计117936元,其中董士红在担任堆沟港镇董沟村村委会主任和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审批入账的有109906元。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增收减支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意见(苏政发(2001)30号)》、《关于取消村级招待费的通知(灌委农(2000)8号)》文件中关于取消村级招待费的规定。对此,董士红负有责任。
董士红身为董沟村原党支部副书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审批入账支出大额招待费。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董士红党内警告处分。
本决定自2018年8月24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本委或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
中共灌南县堆沟港镇委员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