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松祥,男,汉族,1965年7月出生,江苏灌南人,高中文化,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9月至2002年10月任原五队乡陈腰庄村现金会计;2002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堆沟港镇陈腰庄村村委会主任;2017年1月至今任堆沟港镇陈腰庄村会计。
徐松祥的违纪事实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堆沟港镇陈腰庄村共产生并支出村集体招待费共计47347元,其中,时任村委会主任徐松祥经手审批47347元。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增收减支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意见(苏政发(2001)30号)》、《关于取消村级招待费的通知(灌委农(2000)8号)》文件中关于取消村级招待费的规定。对此,徐松祥负有责任。
徐松祥身为中共党员、陈腰庄村原村委会主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审批入账支出大额招待费。根据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和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徐松祥党内警告处分。
本决定自2018年8月24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向本委或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
中共灌南县堆沟港镇委员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