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义兵,男,汉族,1978年7月出生,江苏灌南人,高中文化,200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8月至2013年5月任堆沟港镇八队村计生专干;2013年6月至2016年9月任堆沟港镇八队村支部书记;2016年10月至今任堆沟港镇招商办指导员。2014年8月20日,因监管失职被堆沟港镇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薛义兵的违纪事实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2013年至2017年,堆沟港镇八队村共产生并支出村集体招待费共计38034元,其中薛义兵在担任八队村支部书记期间,经手审核的有19903元。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增收减支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意见(苏政发(2001)30号)》、《关于取消村级招待费的通知(灌委农(2000)8号)》文件中关于取消村级招待费的规定。对此,薛义兵同志负有责任。
薛义兵身为八队村原党支部书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审批入账支出大额招待费。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薛义兵党内警告处分。
本决定自2018年8月24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决定,可向本委或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
中共灌南县堆沟港镇委员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