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食品检验机构:
为做好2019年食品抽检工作,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开展食品抽检承检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检机构遴选条件
(一)具有开展食品检验检测的有关资质,具备33类食品及相关产品中3类(含)以上食品全项目检测能力,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具有独立的食品检验实验室,具备与检验检测任务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能够保证检验检测质量。
(三)实验室检验设备、检验人员充裕,能满足食品检验的特殊要求,能按时保质完成抽检任务。
(四)采样工具和车辆数量充足、质量精良,具备冷藏冷冻食品的运输车辆和设施。
(五)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限(一般自样品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检测任务,并汇总样品抽样和检验结果信息。
(六)具备数据处理及分析评估能力,能分析研判检验检测数据并编制结果分析报告。
(七)采样操作规范,实验室质量控制严格。近3年无食品检验数据造假等质量问题;近3年未受到经查证核实的投诉;上年承担的政府委托检测任务中,未发生所有检测品种批次检验结果合格的情况。
(八)对检验检测结果和数据保守秘密,近3年未发生过数据泄露事故;自觉接受委托方组织的质控考核、现场检查和比对实验等工作安排。
(九)符合国家规定的承担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的其他要求。
二、遴选工作有关事项
(一)申报材料
有意向参加遴选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供以下材料,提交后不允许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相关文件(遴选方有要求的除外):
1、检验机构总体情况介绍(经营范围、技术力量、人员配备、设备配置、经营业绩等);
2、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授权书复印件;
3、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相适应的实验室检验资质、证书复印件(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食品检测机构国家计量认证(CMA或CMAF));
4、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机构(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的规定相适应的实验室检验项目资质证书复印件;
5、实验室说明(请列明实验室情况,包括实验室名称、人员资历、学历、职称,设备,内部管理等情况);
6、实验室大型(或特殊)检验检测设备清单(附件1);
7、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技术人员名单(附件2),相应人员的证书等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8、往年业绩(包括成交通知书、合同和合格、不合格验收报告书各一份);
9、食品承检机构检验检测能力申报表(附件3);
10、检验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呈报地点和时间要求
申报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同时报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纸质材料一式3份,以A4纸打印,加盖公章(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逐一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盖章确认)。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地址:灌南县行政办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222500。
(三)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承检机构确定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士,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比各检测机构情况,遴选确定相关资质符合且检验检测价格合理的机构承担2019年度相应食品品种的抽检监测工作。
联系人:时磊 ,电话:0518-83963019
电子邮件:lyggnsp@126.com
附件:1、实验室大型(或特殊)检验检测设备清单/upload/201901/14/829134032451456.doc
2、检验检测机构独立实验室技术人员名单/upload/201901/14/793636535814935.doc
3、食品承检机构检验检测能力申报表/upload/201901/14/663862801572120.xls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