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建发〔2018〕127号
灌南县住建局关于印发《全县建筑施工领域
与市政公用行业“两节”期间安全生产
督查检查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全市“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方案》,我局制定了《全县建筑施工领域与市政公用行业“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
全县建筑施工领域与市政公用行业“两节”
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开展“两节”期间城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深化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确保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让人民群众度过平安快乐的节日。
二、督查检查范围
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全县市政道路、绿化、供水、供气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督查检查内容
(一)建筑施工方面。重点对应急预案完善情况、大雾雨雪等极端天气应对情况以及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支护、脚手架搭设、高大模板支撑等“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和现场实施情况、施工现场防火、临电等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公用事业方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检查,对城镇燃气场站、设施展开抽查复查,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充装、储存、经营燃气行为;加强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检查,重点检查城市桥梁、在建市政道路安全;要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灾害性天气预防和应对工作。供水方面重点关注饮用水水质和供应安全。
四、督查检查方式
一查企业“两节”安全生产自查情况;二查各相关单位落实“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情况;三查落实全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汲取“11.28”等各地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情况;四查持续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专项行动情况;五查重大隐患整改销号情况;六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五、督查检查时序进度
(一)企业自查阶段(12月30日前)
1.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建筑施工和公用事业企业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二)深入检查集中整治阶段(12月31日至1月10日前)
各工程安监、公用事业职能机构针对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列明检查标准,制定检查表格,对重点单位(项目)、重点部位做到全覆盖式的检查。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查立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拖延整改的企业,要坚决立案处罚。
(三)督导推动巩固提高阶段(1月10日至春节前)
县住建局有关领导带队,在前期检查基础上,对各相关单位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对已整改的安全隐患跟踪复查,推动各单位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大检查成果。督查结果将在市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
六、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县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与城市地下管网专委会统一领导,县住建局统筹推进建筑施工、供水、供气、绿化和重点工程等各条线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按照市、县安委会要求,检查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在建市政道路等)不少于15个。县住建局将抽调精干力量,聘请专家参与,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1.建筑施工:责任单位质量安全科、建管处(安监站)
2.市政公用: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燃气办、园林所
3.重点工程:责任单位建工办、城投公司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岁末年初,各项工作任务繁重,人员流动大,容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和公用事业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吸取“11.28”事故的教训,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切实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保证节前和节日期间安全形势稳定。
2.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应急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相关单位、企业及项目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保障通讯畅通。要认真做好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的预警工作,及时报告各类安全信息,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3.严肃责任追究。检查组在检查督查中,发现存在对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流于形式、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等问题的,要倒查相关单位责任;督查组既要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责加强安全生产情况,也要对交办督办的重点工作、“两节”期间安全措施落实等进行重点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立案严肃查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