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各有关单位,各企业,驻镇各相关单位:
经党委政府研究,现将《田楼镇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实施。
田楼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8日
田楼镇2019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及相关会议精神,深刻汲取省内相关安全事故教训,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有效
措施的落实,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研究,制定2019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切实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镇受警示”,以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底线,以压降事故总量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为目标,把安全稳定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在全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防控重大风险、消除重大隐患。
二、专项行动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行动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覆盖全镇所有村(社区)、所有企业、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突出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烟花爆竹、船舶修造等重点行业领域,油气罐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堆土场、垃圾填埋场、危旧房屋、玻璃幕墙、液化气、电气火灾以及“三合一”“多合一”等重点部位,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客车等重点车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码头等重点场所,全面开展专项行动,杜绝死角盲区。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1.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制,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一岗双责”领导职责,执行“党政领导挂钩联系安全生产制度”情况;及时研究部署涉及安全监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纳入目标和绩效考核奖惩、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等。
2.行业部门联动实施。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规定,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传达贯彻本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部署推进专项行动情况;主管的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工作进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等。
3. 企业主体严格监管。对镇域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监管。严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到位”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事故风险识别及管控等情况的跟进督查。同时,对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危化品运输工具完好状况和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制定完善和应急演练等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等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法定程序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等基础工作情况进行系统性督查考核和监管监督。
(三)专项行动重点行业领域
1.化工危化品重点监管。春节期间,将对镇域内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将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自控系统设计不到位、擅自摘除停用,生产装置与建构筑物布置布局不合理,生产工艺和设备不合规等问题隐患作为重点,全面开展危险装置自动控制和设计诊断专项排查复核,确保自控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规定;对企业10人以上工作场所进行专项排查,并纳入重点监管执法内容,全面排查易燃易爆独栋厂房限人措施、动火等危险作业安全管控落实情况。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按照灌安办[2019]2号《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入力量对全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全过程开展全面彻底排查。
2.交通运输联合执法。突出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道路专用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国省道、乡村公路,内河通航水域等重点区域、重点码头,严肃查处超员超载、超限超速、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凡存在重大隐患的车船,一律停运整改,凡存在违法违规违章运输的企业,一律严格处罚,凡不符合营运条件且非法营运的,一律依法取缔;严查严惩车辆拼装、销售等行为;集中检查运输单位资质审核、营运车船检验检测、站场监督和驾乘人员安全教育情况,杜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客车出站上路运营等行为。
3.海洋渔业管理到位。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和“套牌”渔船非法捕捞生产等行为,加大超核定作业区域捕捞、内河渔船非法从事海上捕捞、渔船非法从事载客载货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行为整治力度;加强异地作业渔船管控;严禁渔业船舶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违规航行;强化渔业养殖环节安全监管,加强渔港及渔港水域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强化渔船检验、渔港监督和渔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渔船安全技术标准,加强对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检查;针对近期事故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集中开展重点整治。
4.人员密集场所完善应急。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及苏应急[2019]5号及灌安监[2019]7号文件精神要求,以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等单位、区域为重点,强化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和监督检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文化娱乐、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格重大公众聚集活动审批,周密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肃查处未经消防设计、开业未经消防竣工验收、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采用易燃材料装修以及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5.建筑施工场所规范操作。扎实开展高处施工平台、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场内专用机动车辆、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专项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建设工程落实施工作业前编制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批或论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等“五项规定”的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方特别是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降低施工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情况;依法查处未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等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严查建设工程非法违法招投标和分包、发包行为,全面排查各类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等。加强供水、液化气、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行业安全监管,强化城镇地下管线安全管理、地下管线开挖等安全监管。
6.特种设备持续督查。加强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督促使用单位依法落实定期检验制度,加强冬季安全生产现场巡查,强化职工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全面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强化影响生产安全产品质量的监管执法;加大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
7.烟花爆竹、冶金工贸巡查跟进。烟花爆竹,组织开展经营旺季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烟花爆竹、采购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规存放烟花爆竹产品等行为;冶金等工贸,重点对全镇使用冶金煤气的企业,作业场所超过30人的金属、木质等粉尘企业,上一轮排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执法检查;加大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对不符合有关燃气安全要求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8.船舶修造彻底整治。以《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为标准,对船舶修造企业全面进行综合安全评估,重点检查船舶修造企业是否符合《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从事船舶修造,机械设备设施、电气设备设施、焊接切割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是否非法违法修造“三无船舶”。
9.电力行业着力提升。全面排查重要输变电设施薄弱环节和隐患,加强发电设备运行管理情况;“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开展情况;农网改造升级、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中毒与窒息伤害、火灾等事故隐患排查情况,业务外包队伍安全管理情况等。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驻镇单位、各企业要结合地区、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强化措施落实,扎实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领导分工
严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不动摇,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责任共担;各村(社区)承担主体责任,镇分工包村干部协助分工领导履行监督和指导责任,确保全镇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分工如下:
王庆平人大主席牵头组织政法信访、农经等条线和分工村的安全检查。
姚洪凯副书记牵头组织规建办、土地所、执法队、城管队负责对建筑施工、燃气(包括餐饮场所燃气)、菜市场大棚以及交通及船运航道、船舶修造等条线和分工村的安全检查。
汤敏副镇长牵头组织中小学、医院、计生站、负责校车、校园、医院、村卫生室等条线分工村的安全检查。
廖德刚副镇长牵头组织工业企业、环保、安全、食品以及市场监管等场所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对浴室、烟花爆竹经营、危化品以及加油站等条线和分工村的安全检查。
李祥文副镇长负责农技、海洋渔业、电力、水利、气象、农机、通榆河饮用水源地管理工和分工村作的检查。
张辉副镇长协助姚洪凯同志分管航道运输、城镇管理等分工村安全检查。
吴亮亮人武部长,负责镇人武工作,具体负责农村道路管护、环卫及新农村建设工程和分工村的安全监督检查。
李佳宣传委员,负责文化活动、镇域各宗教堂点以及网吧、娱乐场所等条线和分工村的安全检查。
尚永派出所长牵头组织派出所负责辖区消防安全等条线和分工村的检查。
王开发民政助理,负责民政、敬老院人员监控管理以及敬老院、残联等条线和分工村的安全检查。
其余各条线领导安排开展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和分工村内的安全检查。
四、实施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部门专项检查、政府巡查督查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方式,自2019年1月28日开始,到2019年2月28日止。
各村(居)、各企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分别制定细化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政府、部门层面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既要排查本单位主体责任执行情况,也要重点检查是否健全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投入、加强培训和应急管理等情况,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中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严格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各村(社区)、各企业、各有关部门和驻镇各单位存在重大隐患及时报送镇党委、政府;一般隐患由各行业主管负责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镇政府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镇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各村(社区)、各企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村(居)、各企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和县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挂钩包片、包条线制度,指导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职责履行不到位,而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和因此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实行问责。
(二)强化监管执法,精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村(居)、各企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防控大事故作专项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摸排本村(社区)、本企业、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点和事故易发区域、部位、环节,明确监管执法重点,靶向发力,精准执法,加大力度,确保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强化警示震慑。要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三)广泛宣传引导,营造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各村(居)、各企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要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对专项行动进行系列报道。强化社会监督,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执法检查,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力度。
(四)坚持查改结合,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村(社区)、各企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全面摸清企业安全生产底数,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