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近期国务院安委办召开的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专题视频会议,交通运输部召开的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省政府召开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全省加强“两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燃爆事故的通报》《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加强水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冬季公路水路安全生产行动的通知》《省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农村地区“平安放心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部署,现就全面开展全县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
近期,全国各地事故频发,连续发生了“10·28”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11·3”甘肃兰州重大道路交通事故、“11·14”陕西靖边青银高速大客车侧翻事故、“11·19”河南驻马店大广高速多车相撞事故、张家口“11·28”爆炸事故、“12·8”两广高速湖南益阳段多车相撞事故和“12·25”龙岩持刀歹徒劫持公交车撞人事件,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习近平总书记等国家领导针对上述事故作出指示批示,要求针对性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及时排查消除隐患,完善相关制度,做好系统性管控。各级相关领导明确要求压实责任、强化担当,将交通安全工作保障措施落细落实。虽然近年来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但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总体依然薄弱,标准不高,监管执法不到位,公交车安全运行保障措施不足,危险货物运输风险管控不足。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刻领会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和相关会议、文件要求,切实提高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站位,汲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将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举一反三,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立即部署开展五项行动
(一)开展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各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公路安全保障水平的通知》(交公路函〔2018〕764号)《关于对公路桥梁防护设施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排查评估的补充通知》(交公便字〔2018〕314号)和省厅相关文件要求,从即日起到2020年底,开展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确保公路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降低,公路安全通行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达到风险可控、防范有效、运行高效的目标。(县公路站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县公路站具体负责推进实施)
(二)开展营运客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各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14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省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公交等客运车辆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苏交安〔2018〕13号)等文件规定,开展营运客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深化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在“两客一危”、城市公交、镇村公交及重型载货汽车等领域的推广和应用。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安委〔2018〕6号),指导城市公交企业为公交车辆加装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保障公交车辆行驶安全。(县运管所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县运管所具体负责推进实施)
(三)开展营运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各单位要聚焦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城市公共汽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等问题,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厅相关文件要求,从即日起到2020年底,开展营运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提升营运驾驶员职业素养,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县运管所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县运管所具体负责推进实施)
(四)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各单位要以中小学生、从业人员、农村地区老百姓为宣传教育重点人群,创新宣传渠道、拓展宣传方式,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切实形成文明服务的行业风气和安全文明出行的社会风尚。(局办公室会同局安全办牵头共同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各直属单位具体负责推进实施)
(五)开展内河船涉海运输整治专项行动。各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厅相关文件要求,自即日起开展为期一年的内河船涉海运输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内河船涉海运输违法行为,防范和遏制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县地方海事处会同县航道站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县地方海事处、县航道站具体负责推进实施)
三、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结合道路和内河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严格落实整改,举一反三,确保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道路方面:督促企业强化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检测维护,确保运输车辆不带病运行;强化对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和搬运装卸管理人员的资格管理和培训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填报制度,借助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和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强化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人员的动态管控。
水路方面:加大对危险货物运输船舶超载、船证不符、大船小簿等船舶查处力度,加大力度清理脱管、脱检船舶,严格落实危险货物运输船舶进出港报告和审批制度,努力实现辖区危化品运输船舶动态管控。
四、做好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
为积极构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交通运输部印发了《水路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实施方案》(交办安监〔2018〕129号)和《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试行)》(交办安监〔2018〕135号)。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厅相关文件要求,指导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将风险管控机制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长大桥梁、“两客一危”、公共交通、内河港口船闸、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等领域的风险管控分级判定体系研究,并选取企业试点后进行推广应用,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实现事故预防关口前移。继续深化“一查三督”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全县交通运输领域“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切实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做好冬季恶劣天气和“一节两会”的应急保障工作
2018年12月19日,省政府专题召开了全省加强“两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樊金龙常务副省长在会上专门强调要突出抓好“两节”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王加培常务副市长提出了3点具体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冬季恶劣天气和“一节两会”的应急保障工作。一是做好信息研判和物资储备。冬季气候多变,安全风险骤增,各地、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准确掌握气象信息,充分研判今年冬季可能出现的冰冻雨雪、低温寒潮、大风团雾等极端天气和各类地质灾害等不利影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扎实做好防范工作,确保应急物资、处置人员、机械设备到位。二是要强化公路保通保畅。特别是恶劣天气、重要节假日期间,要加大对各类公路的巡查力度,根据路面状况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及时做好公路清障、抢通保通等工作。遇有降雪、冰冻时,要加强除雪保通力量部署,认真做好公路除雪、除冰和防滑工作,尤其是做好桥梁、下坡等重要节点的除雪、除冰和防滑工作。三是要做好春运安全管理工作。要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等为重点,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安全源头防范,强化客运站场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旅客实名制购票进站等规定,重点把好驾驶员上岗审查关、乘客行包检查关、车辆运营前例检关、车辆出站时载客情况审核关,严禁乘客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上车,杜绝站内超员发车现象。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严厉打击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突出强化农村客运的安全监管,严禁农村客车带故障、超载、超速、超时段行驶。四是要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和值班值守工作。各单位机关办公场所要重点加强消防、用电、用水、用气管理,春节放假期间要切断有关电源、水源、气源,关闭除值班以外的各类生活、办公设备,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一节两会”期间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