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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60/2010-00040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0-06-20
文号: 灌政办发〔2010〕6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成立灌南县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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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
为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县政府决定成立灌南县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组成
主 任:阮 冰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主任:王公民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殷长元  县委常委、灌河半岛新区管委会主任
席世战 县政府副县长
崔玉梅 县政府副县长
许 明 县政府副县长
成善全 县政府副县长
王登高 县政府副县长
杨新忠 县政府副县长
胡建军 县人武部部长
刘志荣 灌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沈梦进 灌南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尚金柱 灌南生态农业产业区管委会主任
王成忠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文标 灌河半岛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张金军 灌河半岛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灌南特种船舶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吕 伟 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成 员:卢凯富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封昌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永先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孟祥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秦永春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孟 晔 县宣传部副部长
嵇道峰 县发改委主任
郑永道 县经信局局长
陈国恩 县教育局局长
程 军 县信访局局长
侯传伟 县科技局局长
傅建华 县监察局局长
吴宇林 县民政局局长
杨立谱 县司法局局长
孟德和 县财政局局长
汪富昌 县人社局局长
晏久仁 县国土局局长
薛 菊 县环保局局长
孙存康 县住建局局长
王晓焰 县城管局局长
邱士利 县交运局局长
耿学双 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孙肖平 县水利局局长
鲍留生 县商务局局长
相海龙 县文广体局局长
郑加林 县卫生局局长
林安民 县计生委主任
王晓旻 县审计局局长
陈太标 县安监局局长
杜翠松 县统计局局长
刘学贤 县人行行长
程音胜 县国税局局长
武 琼 县地税局局长
朱进法 县药监局局长
程加斌 县物价局局长
王晓东 县中小企业局局长
张亚生 县林业局局长
沈崇健 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孙善龙 县农开局局长
钱兆兵 县农机局局长
宋贯文 县粮食局局长
邢文飞 县旅游局局长
宋华忠 县质监局局长
马兆德 县工商局局长
张永军 县气象局局长
卫子和 县地震局局长
夏 平 县邮政局局长
刘建军 县电信局局长
杨 春 县总工会副主席
郑宏恩 团县委书记
郇金花 县红十字会秘书长
严汉林 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 亮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张庆明 县移动公司经理
黄文生 县联通公司经理
周庆伟 新安镇镇长
庞士军 堆沟港镇镇长
丁成兵 五队乡乡长
涂红祥 田楼乡乡长
吴 星 长茂镇镇长
李智勇 北陈集镇镇长
张庆霹 张店镇镇长
王士富 孟兴庄镇长
朱崇华 汤沟镇镇长
华正梅 李集乡乡长
徐茂干 三口镇镇长
潘龙飞 花园乡乡长
孙培元 新集乡乡长
周文生 百禄镇镇长
县应急委日常工作由副县长席世战主持。县应急委是灌南县全面领导应急工作和处置、指挥突发事件的专门机构。县应急管理综合机构和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均在县应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研究决定应急管理工作其他重大事项。
三、工作机构
县自然灾害类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事故灾难类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公共卫生类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社会安全类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以及其他县级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是县应急委的工作机构,依据县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指挥协调相关类别较大、一般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县政府副县长按照分工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中兼任总指挥,分管副主任和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
四、办事机构
政府办公室是县应急委的办事机构,设县应急管理办公室
县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县应急委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与省、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办理报送县政府、县应急委涉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文电和督查调研工作;协助做好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县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平台建设;组织评估、修订《灌南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修订县级专项应急预案;承办县应急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年六月十
 
 
 
 
 
 
 
 
 
 
 
 
 
 
 
 
 
 
 
 
 
 
 
 
 
 
主题词:应急管理△ 机构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10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