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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578/2019-00005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公路,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三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02-26
文号: 三政发〔2019〕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为确保春运期间的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经研究,特制定《三口镇2019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关于印发《三口镇2019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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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发〔2019〕2号

关于印发《三口镇2019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委会,镇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确保春运期间的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灌南县2019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定《三口镇2019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三口镇2019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

灌南县三口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8日

附件

三口镇2019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春运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全力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和上级春运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和今年春运的新情况、新特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强化源头管理,加强路面监控,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水运等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特别是预防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坚决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职责明确到位,部门密切配合

春运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好春运工作需要职责清晰,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镇春运领导小组职责:组织领导全镇春运工作;根据上级春运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春运实际,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加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特别是应急情况下的协调保障工作;组织实施春运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做好春运期间各类数据的采集、分类、处理和发布。

各村委会职责:要把交通安全宣传贯穿春运工作的始终,充分利用广播、公示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对村民、拖拉机、摩托车等驾驶员加大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力度,不断扩展宣传广度和深度(1月21日前上报相关宣传照片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驾乘人员的不同心理,根据春运客运流量流向的特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有针对性、重点突出地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驾乘人员的安全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镇党政办的职责:负责春运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和谐有序的春运舆论氛围。

镇客运站的职责:客运站是春运旅客主要集散地,是我镇形象窗口,春运秩序的好坏直接影响好镇区的文明形象。客运站要和三口村、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站区服务,维护好客运站秩序,营造文明和谐的春运氛围;强化易燃易爆易腐等危险化学品查堵力度,坚决把“三品”拒于站场和客运车辆之外。

镇派出所的职责:维护好车站、渡口的治安秩序,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协助做好客流的疏导工作,加大旅客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等管控物品的检查力度。

镇农机站的职责:要深入到村委会、村民小组,大力宣传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危害,从源头上预防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的发生。

镇城管队的职责:杜绝春运期间客运车辆站外经营的现象;做好车站的广场管理、卫生保洁、维护秩序等工作;负责春运期间进出镇区主要通道清扫冰雪工作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杜绝新港大道护栏板私自拆卸现象的发生;清理影响镇区主干道道路通畅的摊点。

镇安监所的职责:做好春运期间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和监管工作;加强对危险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监管。

镇养护站职责:负责镇区主要道路的养护,对部分路损严重的路段进行维护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二)建立健全制度,狠抓措施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明确任务,认真落实部门责任制和领导负责制,把春运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统筹安排,加强协调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措施不落实,特别是因失职行为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各村委会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深入一线,检查、指导、督促春运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做到管理工作不到位不放过、工作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责任务不明确不放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春运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保证信息准确快速传递,一旦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严重交通堵塞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各成员单位于1月21日前上报春运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春运期间,工作开展小结情况每周一报,在每周一上午12时前上报;春运工作工作总结于2018年3月2日前上报镇党政办,各成员单位的信息上报、工作总结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