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灌南县专项治理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灌南县专项治理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工作实施方案
灌南县教育局
2019年1月25日
附件:
灌南县专项治理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8〕23号)精神,切实整治并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特别是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省纪委、省监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苏纪发〔2018〕13号)为指导,遵循教育规律,端正办学思想,坚决制止和纠正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二、工作目标
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突出,标本兼治,务求实效,严肃整治中小学在招生入学、课程开设、考试评价等方面的不规范行为,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工作重点
(一)规范招生入学,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免费”入学原则。
1.严禁公办和政府公共资源参与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举行与入学相关的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
2.严禁学校以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或以各类竞赛证书、考级证明等作为入学依据。
3.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学费之外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
(二)规范课程开设,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
1.严禁学校不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省课程规定、课程开设弄虚作假“两张皮”。
2.严禁学校随意增减课时、随意挤占道德法治课、综合实践活动、体艺课、技术类等课程课时。
3.严禁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考试。
(三)规范考试评价,深化实施中小学多元、综合素质考核评价。
1.严禁学校分重点班、实验班、采用分层走班形式变相设置快慢班。
2.严禁频繁组织各类考试和测验,学校每学期统一组织的考试,小学不得超过1次,初中不得超过2次。
3.严禁学校和教师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包括平均分、高分率、分数段、作业准确率等。
4.严禁学校以考试成绩为主要标准考核、奖惩教师。
(四)落实“控辍保学”,确保适龄学生“一个不少”完成义务教育。
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控辍保学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9﹞1号)要求,规范和利用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认真开展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学生核查与劝返复学工作,并实施全县中小学控辍动态监测。
1.全面落实学习困难学生帮教(扶)制度,坚决避免学生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现象。
2.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坚决避免学生因贫而失学或辍学现象。
3.进一步提升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全面落实“质量控辍”要求。
4.加强监测与报告工作。加强“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和报告工作,学校每月一次向县教育局基教科报告。
四、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月底)。各中小学校对照专项治理“三规范一落实”,迅速开展自查自纠。一要认真填写《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表》(附件1)并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张贴,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二要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并立即纠正违规办学行为,切实把规范办学要求落实到课程、教学、评价、管理的各个环节。县教育局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举办电话,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要逐一登记核查并做出处理。
第二阶段:督导检查阶段(2019年2月下旬至8月底)。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每月必须对责任学校规范办学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并记录,报告检查情况;县教育局有计划地(每月不少于1次)地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重点督查有举报、问题多、整改不到位和违规问题“零报告”的学校。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019年9月1日至10月底)。县教育局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和查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各学校在10月3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等报县教育局基教科115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要把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作为积极回应群众教育关切、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抓手,周密部署,科学安排,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为加强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夯实工作责任,加大治理力度,确保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督查,务求实效。各学校要树立求真务实、动真碰硬的工作作风,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严禁专项治理工作“走过场”。县教育局将按照“双随机”原则,点面结合,持续开展对重点学校、被举报学校进行“飞行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对履职不到位、专项治理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严肃问责,并对年度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1.灌南县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学校自查表
2.灌南县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月统计表
灌南县教育局
2019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