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行审〔2019〕39号
准予灌南县百年树人实验学校成立登记决定书
灌南县百年树人实验学校筹备组:
你们提交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和《灌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灌南县首批划转至县行政审批局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灌政发〔2017〕30号文)的规定,决定准予灌南县百年树人实验学校成立登记。
你单位应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和业经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依法接受监督管理。
业务主管单位为:灌南县教育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20724MJ721000XK
法定代表人: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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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