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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69968828/2019-00017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19-03-26
文号: 灌综执发〔2019〕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综执发〔2019〕4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 知局属各单位:《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局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

关于印发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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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综执发〔2019〕4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

通  知

局属各单位: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局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3月25日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立即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灌安办电〔2019〕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夯实工作基础,健全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刻汲取响水陈家港化工企业爆炸事故教训。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自即日起至4月底,在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全面排查和整改领域内安全事故隐患,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牵头”的原则,落实事故隐患跟踪和整改责任,确保隐患整治工作措施、责任、时限“三到位”。

二、检查重点

一是加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安全监管。切实加强雨污分流设施、渗透液处理设施、垃圾填埋库区沼气、排水指标的监测,落实专人负责化学试剂的存放和保管。

二是加强城市道路和下水道安全监管。对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坑槽、窨井框盖缺损、人行道起拱等隐患问题及时维修;对施工范围内的沟、井、坎、坑及孔洞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严格按要求设置防护围栏、警示标志;加强道路开挖单位现场安全围挡的跟踪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城市广场公园设施安全监管。对公园内的游乐设施、大型雕塑进行隐患排查;对游乐结构稳定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对公园内临水木平台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消除隐患。对临水区域增设禁止游泳警示牌、水深警示标贴,消除公共水域游泳或落水的安全隐患。 同时要加强广场音乐喷泉、配电箱、灯杆广告等的监管,对配电箱进行密封紧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灯杆广告进行整改。

四是加强作业车辆安全监督。加强执法车辆、环卫作业车辆、市政维护车辆的规范管理,加大检测、维修、保养力度,严格各项操作规程,坚决杜绝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五是加强大型户外广告监管。对城区内大型户外广告、店招店牌、LED灯箱、软体条幅、橱窗广告等进行隐患大排查,对已到期的户外广告要求其产权单位限期拆除;与广告产权单位签订户外广告安全责任书,要求产权人保证制作、安装及施工质量,督促产权人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或更新。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采取部门自查自纠、局分管领导带队检查、局主要领导带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生产单位、每位工作人员,各部门自查自纠问题隐患清单要于4月2日前报送至局安监办。

(二)局分管领导带队检查阶段。局分管领导要深入部门,特别是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重点部门、安全管理薄弱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建立清单,立即整改,并跟踪督改措施。

(三)局主要领导带队巡查阶段。局主要领导将对全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巡查督查,针对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走过场等行为进行集中通报和跟踪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保持工作恒心和韧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强力推进部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对隐患整改不力、事故频发多发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约谈,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措施推动。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围绕“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主体”这一关键,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部门整改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决落实挂牌整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落实“四个一律”整治措施,对符合纳入“黑名单”条件行为的,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要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刚性推动部门主体责任落实。

(三)强化督导督查。局安监办将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对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力、工作进展滞后的,要进行约谈和通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将严肃查处并严厉问责。

请各部门将专项行动方案于3月26日前,专项行动总结和重大隐患清单于4月26日前报至局安监办505室。

附件:部门自查自纠隐患清单

附件:

部门自查自纠隐患清单

部门名称(加章):                                                    2019年    月   日序号隐患内容整改措施及整改进度整改时限整改

责任人拟投入

整改资金                                          

抄送:县安委会。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