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行审〔2019〕60号
关于连云港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4500吨/天化工废水深度提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招投标投诉问题的处理决定
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9年2月28日收到你公司书面投诉,根据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经调查,答复如下:
你公司投诉称在参加连云港中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34500吨/天化工废水深度提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投标中,公司在“综合标、其他”类得分仅为34分,该项满分为38分,根据公司配备人员及提供的业绩应满足各个得分点的要求,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提出异议均未告之失分项目的明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总则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的原则,请求公开有关信息,给每个参与投标人公平公正的机会。
我局于2019年3月5日要求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创思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复议,经复议对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第十一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绩不予认可,维持原评标报告中相应评分。理由为招标文件规定所有的业绩都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对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提供的总监(宋昊苏)职称证书专业“科技管理”属于建设类专业,对该专业予以认可。具体复议报告详见附件。我局支持评标委员会的结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灌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理不停止执行。
灌南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