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各有关单位:
近日,盐城市响水陈家港发生一起化工企业爆炸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风险辨识管控,推动隐患排查整改,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镇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突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组织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排查自身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储存设施相关企业。加强员工,严守工艺纪律和工作纪律。
2.交通运输领域。突出校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等重点车辆,集中开展重点整治。
3.建筑施工领域。开展高处施工平台、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场内专用机动车辆、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专项整治;强化现场、施工环节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建设工程现场严格落实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批或论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等“五项规定”的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方特别是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降低施工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情况;依法查处未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等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严查建设工程非法违法招投标和分包、发包行为,全面排查各类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等。加强镇供水、燃气、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行业安全监管,强化城镇地下管线安全管理、地下管线开挖等安全监管。
4.消防领域。以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商业综合体、批发市场等单位为重点,强化的“三合一”“多合一”及群租房火灾隐的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加强对车站码头、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文化娱乐、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肃查处未经消防设计、开业未经消防竣工验收、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采用易燃材料装修以及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5.冶金等工贸领域。重点对全镇使用燃气的企业,木质等粉尘企业,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按要求单独设置的涉氨制冷企业上一轮排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执法检查。
6.特种设备领域。加强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督促使用单位依法落实定期检验制度,加强现场巡查,强化职工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全面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加强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充装、检验检测和经营的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影响生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加大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部门专项检查、政府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改阶段。各村、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各村、各部门要督促企业立即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企业自查自纠问题隐患清单要于4月2日前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并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复核汇总后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镇、各部门要细化检查事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重点企业、安全管理薄弱企业,镇安监所抽查面不低于80%,主管部门抽查面不低于60%。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建立清单,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督改措施。要将执法监察与专家查隐患紧密结合,加大执法频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督查检查阶段。镇有关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镇安委会将对全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巡查督查,针对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走过场等行为进行集中通报和跟踪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保持工作恒心和韧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要发挥好各级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强化牵头单位主体责任、参与单位协同责任和政府领导分管责任。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强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对隐患整改不力、事故频发多发部门和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约谈,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措施推动。各村、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围绕“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主体”这一关键,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决落实挂牌整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落实“四个一律”整治措施,对符合纳入“黑名单”条件行为的,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要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刚性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强化督导督查。镇安委会将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对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力、工作进展滞后的,要进行约谈和通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将严肃查处并严厉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