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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084/2019-0002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工业、交通,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9-03-22
文号: 灌交〔2019〕24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自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立即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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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2019年3月21日,盐城市响水陈家港发生一起化工企业爆炸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强风险辨识管控,推动隐患排查整改,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局和县安委会的有关部署,县局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全行业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是要检查企业合法合规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者证照失效后仍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或超许可、批准范围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特种作业人员不具备相关执业资格无证上岗;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情况。

二是要检查企业内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各级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作业场所和运输过程中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情况等。

   三是要检查企业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应急预案体系是否健全,应急预案尤其是现场处置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是否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分工是否明确;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是否满足要求;是否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尤其是针对当前春季安全生产的特点,是否落实应对春季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设施是否满足要求。

二、切实强化行业安全监管   各单位要切实强化行业监管,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分估计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严重影响,充分预判春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难度,制定针对性有效措施,切实强化重点领域重要时段的安全监管。道路运输安全方面。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车辆检查维护工作,严禁车辆带病运行。要密切关注气象和道路通行信息,遇有突发恶劣天气及时调整运营班线。要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的实时监控,运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平台、主动防控系统和电子运单系统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长途客车和旅游包车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加强车辆路线检查,严查重处超员超载、客车违规载货、非法营运、超范围营运、不按规定路线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落实好长途客运旅客实名制购票和进站查验工作,加强违禁物品查验,严格查禁违禁物品托运进站和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要督促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单位、客运、货运场站强化运营安全防范,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和快速安检系统。水上交通安全方面。要突出水上交通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活动的开展,严把船舶适航和船员适任关,严防船舶超载和违章冒险航行,严厉打击船舶非法营运、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维持良好的水上通航秩序。落实乡(镇)人民政府监管责任,切实加强春季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做好大风、雾霾等恶劣天气的防范,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及时督促船舶停航限航、渡船停渡,必要时要提前实施临时封航措施,确保恶劣天气不发生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方面。要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强化春季施工作业的防风、防火、防中毒、防触电等措施,加强施工驻地安全检查,加大对现场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力度,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春季施工作业安全。公路安保方面。要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政、养护巡查等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公路路面的巡查力度和路网运行状况的监测监控,确保路网安全运行。要会同公安等部门强化路面执法管控力度,严查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努力降低道路运输事故。航道和港口码头安全方面。要加强航道航标安全管理,确保航道畅通。进一步落实春季通航保障措施,化解水路运输的堵航压力。加强执法船艇管理,避免引发船艇事故。加大对港口码头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非法码头的整治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严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港口码头作业安全。 各级办公场所和窗口单位安全方面。要加强春季消防、用电、用水、用气等安全管理,查找隐患,防止发生各类事故。节假日期间要切断相关部位电源、水源、气源,关闭除值班以外的各类生活、办公设备。加强安保工作和门卫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出入办公场所,落实夜间值班巡逻制度。三、大排查大整治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行业监管部门专项检查、交通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改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基层单位和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立即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企业自查自纠问题隐患清单要于3月31日前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并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复核汇总后报局安委会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细化检查事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重点企业、安全管理薄弱企业,各行业管理部门抽查面不低于40%,县局抽查面不低于20%。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建立清单,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督改措施。要将执法监察与专家查隐患紧密结合,加大执法频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督查检查阶段。县综合交通运输专业委员会将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门、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县交通运输局将对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巡查督查,针对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走过场等行为进行集中通报和跟踪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保持工作恒心和韧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强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对隐患整改不力、事故频发多发部门和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约谈,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措施推动。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围绕“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主体”这一关键,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决落实挂牌整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落实“四个一律”整治措施,对符合纳入“黑名单”条件行为的,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要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强化督导督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对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力、工作进展滞后的,要进行约谈和通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并严厉问责。

(四)强化值班值守。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当前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值守,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要岗位要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按照春季和重要节假日安全保障预案的要求,做到领导、组织、队伍、物资准备及应急预案“五落实”,有针对性的开展预案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值班值勤、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领导带班、24小时值守,确保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要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按县领导、局领导要求,请各单位立即连夜组织排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排查出的问题于3月22日(明天)上午9时前先作初步报告,专项行动方案于3月26日前、专项行动总结和重大隐患清单于4月25日前报至局安委会办公室(安全办)。

请将此通知立即转发到全系统各基层站所(队)、各工程项目指挥部(项目部)和全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联系人:郑勇,电话:83219239。电子邮箱:26911302@qq.com。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