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
3月21日14时48分,盐城市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78人死亡;3月22日19时15分,河南迅驰汽车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的豫AZ8999旅游大巴在湖南常长高速上突然起火,导致26人死亡,28人受伤;3月21日13时46分,扬州中航宝胜海底电缆项目主塔外墙喷涂粉刷作业脚手架发生坠落事故,造成6人死亡5人受伤。上述几起事故的发生,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几起事故的发生,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专门作出重要批示,3月23日,省委召开常委会,3月24日上午,省政府召开常务会,3月24日下午,省交通运输厅又召开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研究部署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会后,省交通运输厅下发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交安〔2019〕2号),部署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检查工作。3月21日和3月28日,县交通运输局分别下发了《关于立即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灌交〔2019〕24号)和《关于印发〈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灌交〔2019〕26号),请各单位在落实好上述部署要求,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检查,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并消除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贯彻、迅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要求
盐城“3.21”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当务之急是全力抢救救援、搜救被困人员,及时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监测预警,防控发生环境污染,严防发生次生灾害,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舆情引导,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李克强总理批示,要科学有效做好搜救工作,全力以赴救治受伤人员,最大程度减少伤亡,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危险源,注意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娄勤俭书记在省委常委会上强调要深刻汲取血的教训,从灵魂深处进行反思,并要求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娄书记指出,盐城“3.21”事故,直接的看,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造成的恶果;更深层次看,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酿成的苦果;从根子上说,是发展理念出现偏差带来的后果。娄书记的讲话,直面事故教训,直视根源本质,振聋发聩、令人警醒。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迅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要求,深刻警醒和反思是否存在一路“整改”、一路放行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认真梳理对过去道路、水路、港口危化品安全巡查、督查、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是否被彻底整改,整改落实情况是否跟踪督查到位等问题。要深入跟踪督查,一抓到底,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经营。决不能为了眼前的利益,而为不合格不合规、有安全隐患的企业打开方便之门。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批示、指示精神,真正做到从灵魂深处进行反思,牢记发展的根本目标,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尽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二、迅速组织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检查工作
(一)检查对象
重点突出对“两客一危”道路运输、港口危化品装卸储存作业、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检查。
1.对辖区“两客一危”企业检查全覆盖,港口危化品装卸、储存企业检查全覆盖。
2.在重要航道设立船舶安全检查点,对过往的危险货物运输船舶进行检查。
3.会同公安等部门在主要市际卡口和重点路段设立联合检查点,对过往的“两客一危”车辆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港口危险货物企业安全检查应当突出重大隐患是否整改落实,突出防火、防静电、防泄漏等三防工作是否落实,突出动火作业第三方监管制度是否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检查应当突出企业资质情况是否符合要求,结合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采集数据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水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船舶安全检查要对相关企业资质情况进行梳理,通过此次检查力争对辖区内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实施全覆盖检查;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检查按照《关于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交执法传〔2019〕39号)要求开展;乡镇渡口渡船和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检查按照《关于印发全〈省辖区乡镇渡口渡船和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交执法水〔2019〕10号)要求开展。省厅制定了道路客运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船舶、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港口危化品装卸、储存企业安全检查表(具体见附件),请各单位参考执行。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内容、优化检查表格式。道路“两客一危”车辆的现场检查内容,可参照县局《关于印发〈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灌交〔2019〕26号)执行。
(三)检查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至5月底结束。企业自查与行业监管部门检查同步开展,县局将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按照各级的要求,强化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切实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二)提升检查质量。各单位要针对重点领域,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对各类风险隐患排查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要抽调专业力量,聘请行业专家组成检查组,真正能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每检查一个企业,要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实现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涉及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挂牌督办,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
(三)严处重罚违法行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要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隐患较多、整改不力的企业要进行约谈。要联合公安部门开展道路“两客一危”的联合执法,保持高压态势。
(四)构建长效机制。要把集中检查的治标行动与企业本质安全体系的构建结合起来;把安全检查与“五项行动”的开展结合起来。要督促道路“两客一危”企业、港口危化品装卸储存企业、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构建隐患治理与风险防控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加强人员的教育培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督促企业完善第一时间的应急处置方案,开展符合生产实际的实操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请各单位于4月2日前将安全大检查的详细方案报局安委办,安全检查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情况要及时上报。联系人:郑勇,联系电话:83219239。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