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引号: 331158371/2019-00069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9-04-01
文号: [2019]灌市监当处2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当事人: 灌南县公路运输有限公司(苏G1162E) 地 址: 灌南县人民中路124号 你(单位 )于2019年 4 月 1 日 10 时存在 违反明码标价 的价格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处罚决定书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9]灌市监当处2                                 


  当事人: 灌南县公路运输有限公司(苏G1162E         


  址: 灌南县人民中路124                      


     你(单位 )于2019 4 1 10 时存在 违反明码标价  的价格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四十二条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 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给予:


1、责令改正;


2、罚款 1000 元。


你(单位)于 4 20 日前将款缴至江苏灌南农村商业银行,账号:3208220101201000000923,地址:灌南县人民路。


你(单位)如对上述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在60日内向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灌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灌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