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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60/2012-00011 信息分类: 人事信息, 其他,其他,决定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2-03-29
文号: 灌政发〔2012〕1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县社会事业发展先进乡镇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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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
2011年,各乡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社会事业发展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为全县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激励创先争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授予三口镇等乡镇2011年度社会事业发展优秀奖,授予五队乡等乡镇2011年度社会事业发展进步奖,授予孟兴庄镇等乡镇2011年度社会事业发展单项奖。
希望受表彰的乡镇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乡镇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社会事业条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表彰的乡镇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举措,为“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幸福灌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1年度社会事业发展先进乡镇名单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2011年度社会事业发展先进乡镇名单
 
一、综合奖
社会事业发展优秀奖:三口镇 花园乡长茂镇 新安镇
田楼乡堆沟港镇      
社会事业发展进步奖:五队乡李集乡 孟兴庄镇 新集乡
百禄镇北陈集镇 汤沟镇 张店镇
二、单项奖
教育事业发展先进乡镇:孟兴庄镇 花园乡
卫生事业发展先进乡镇:五队乡 三口镇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乡镇:李集乡 堆沟港镇
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先进乡镇:新安镇 北陈集镇
红十字事业发展先进乡镇:长茂镇 张店镇
 
 
 
 
 
 
主题词:社会事业  表彰  决定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19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