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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69968828/2012-00003 信息分类: 人事信息, 其他,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12-02-18
文号: 灌城管发〔2012〕2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关于表彰2011年度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原灌南县城市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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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处、所、队、室:

2011年,灌南县城市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锐意进取,务实苦干,全县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荣获全市城市管理目标一等奖、先进集体,全县拆迁拆违工作特等奖、社会管理工作优秀奖,各项工作继续保持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为表彰先进,激励创先争优,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在城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集体

环卫所、广园处,各奖励3000元。

二、城市管理工作目标优胜奖

维护队、数字化管理中心,各奖励3000元。

三、软环境建设先进单位

市容环境执法大队。奖励3000元。

四、特殊贡献单位

规划建设执法大队。奖励3000元。

五、队伍规范化建设星级创建先进单位

张店行政执法大队、百禄行政执法大队、长茂行政执法大队、孟兴庄行政执法大队,各奖励2000元。

六、先进科室

法规科、督查科、办公室,各奖励1000元。

七、优秀基层单位

环卫所清运中队、市容环境执法大队三中队、规划建设执法大队三中队、张店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百禄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长茂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孟兴庄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广园处市政广场清扫组、维护队下水道清掏班、数字化管理中心指挥调度科、市容科广告中队,各奖励500元。

八、城管工作先进个人

     朱延红        王应华   孙贵郎    

张亮亮   郭长友        严学聪         

惠志军   黄干波   花红鹏        杜顺芹    

  (大) 肖耀华        孙亚军   王国强    

               侍书亮   姚玉能

各奖励300元。

九、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惠志平    孙金星    杜强强    朱言春    林金兵

            韩树永           

吴述飞    吴桂军    刘一彪

各奖励300元。

十、优秀办案能手

王法波    张亮亮

各奖励300元。

十一、优秀通讯员

潘发如    刘灌花          夏正波

      顾佳杰           

各奖励300元。

2011年,局属各单位(部门)均圆满地完成了市、县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对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奖励1200元,副职奖励6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局上下要认真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学习,掀起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潮,为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开创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二○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表彰  先进  决定                      

灌南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12218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