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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8911/2012-00001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2-03-20
文号: 灌公[2012]41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灌公〔2012〕41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科、所、队、处、室:现将《灌南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主题词:软环境建设 意见 通知 …

关于印发《灌南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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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公〔201241

 

 

关于印发《灌南县公安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科、所、队、处、室:

现将《灌南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二年三月八

 

主题词:软环境建设   意见   通知                          

  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市公安局

                                                            (共印80份)

灌南县公安局办公室            2012年3月8印发

                                      

灌南县公安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软环境建设大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公安机关软环境建设成果,推进全县公安机关软环境建设向纵深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县软环境建设大会决策部署,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切实解决公安机关在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形成“重商、亲商、扶商”的良好氛围,实现“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工作目标。

二、任务要求

(一)实施“阳光警务工程”,促进公开公正。

1.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健全完善以&ldquo;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rdquo;为主要内容的&ldquo;说理式&rdquo;执法模式,原则上按照&ldquo;三步式&rdquo;(即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处罚)执法要求实施行政处罚。全面贯彻《关于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对不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律按下限执行处罚。严格落实市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连云港市规范对企业行政执法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控制和减少常规检查总量,坚持杜绝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随意检查。(牵头单位:法制科;协助单位:相关执法部门)

2.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组织治安、交巡警、消防、边防、出入境、网监、内保、刑侦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再造和优化审批事项办理总流程和部门内部审批流程,制定《灌南县公安局行政审批目录》,集中向社会公布,促进保留的审批事项管理更加规范。(牵头单位:纪委、法制科;协助单位:相关执法部门)

3.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公安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办法,推进公安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对已取消的公安行政审批项目跟踪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对保留的审批项目重新进行一次法律审核,确保合法有效;对下放权限的审批事项,细化工作流程,加强服务监督。(牵头单位:纪委、法制科;协助单位:相关执法部门)

4.全面深化警务公开。严格依法公开公安窗口部门工作职责、执法依据、办事程序、规定时限、收费标准和监督方式等内容,做到凡依法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深化&ldquo;网上公安局&rdquo;建设,努力做到有确定公开的项目都及时上网,群众在&ldquo;网上公安局&rdquo;都能查询到相关信息,主动接受企业、群众监督。(牵头单位:政治处;协助单位:办公室、相关执法部门)

二)实施&ldquo;效能建设工程&rdquo;,提高办事效率。

5.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加强公安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软硬件建设,对具备网上审批条件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系统,实行审批过程&ldquo;一表受理、一网运作、一次发证&rdquo;。深化廉政风险点的排查梳理,研究细化日常预警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权力风险防控机制。(牵头单位:纪委;协助单位:法制科、通信科)

6.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继续开展领导干部&ldquo;三解三促&rdquo;和优质服务处室创建活动,着力治理庸、懒、散,提升队伍执行力,全面打造&ldquo;三优(服务优质、诚信优良、创新优秀)机关&rdquo;。(牵头单位:政治处;协助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7.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健全完善公安机关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安行政服务效能。(牵头单位:纪委;协助单位:政治处、相关职能部门)

8.强化公安执法监督。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网上执法告知服务,完善公安机关内部视频监控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电子效能监察系统建设,依法及时处理企业和投资者的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投诉,开展突出执法问题专项检查、立项整改活动,及时发现纠正公安机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问题,加大执法过错追究力度。(牵头单位:法制科;协助单位:警务督察队)

(三)实施&ldquo;清理整顿工程&rdquo;,解决突出问题。

9.全面清理涉企收费。进一步清理公安行政收费项目,对国家和省依法设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管理,向社会公开收费单位、依据、范围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收费登记簿制度,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收取,规定分多次收取的,不得一次性征收。严格执行&ldquo;收支两条线&rdquo;规定,严禁坐收坐支,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严禁下达收费罚款任务。(牵头单位:后勤装备科;协助单位:纪委、审计)

10.专项治理突出问题。对企业和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梳理出倾向性和典型性问题,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治理。对涉企检查、收费、处罚进行专项清理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涉企&ldquo;三乱&rdquo;、&ldquo;吃拿卡要&rdquo;、故意刁难企业等问题。对公安机关窗口执法服务工作、110接处警开展效能监察,切实整改&ldquo;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rdquo;以及出警不及时、接警不作为、处警不规范等问题。(牵头单位:纪委;协助单位:警务督察队、指挥中心)

11.健全完善投诉机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受理方式,完善互联网灌南县公安门户网站投诉平台,及时受理涉及投资发展环境问题的举报投诉,防止企业、群众投诉进不了门、找不到人。按照&ldquo;分级负责、归口办理&rdquo;的原则,采取自办、联办、转办等方式,对企业、群众举报投诉及时调查处理,切实做到&ldquo;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快速反应&rdquo;。(牵头单位:纪委;协助单位:办公室、警务督察队、信访科)

12.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公安机关、公安民警有法不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案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案件;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失职渎职和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的案件。对损害投资环境的重大案件,直接由纪委调查核实、直接立案查处,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牵头单位:纪委;协助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四)实施&ldquo;重点保护工程&rdquo;,助推企业发展。

13.深化警企挂钩制度。按照&ldquo;属地管理、分级挂钩&rdquo;原则,从县局和基层所队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确定联系企业,进行定期走访、实地调研、现场办公,帮助企业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开展&ldquo;三解三促&rdquo;、&ldquo;三访三评&rdquo;和&ldquo;警民恳谈日&rdquo;活动,组织开展民警服务辖区企业活动,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虚心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牵头单位:内保科;协助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14. 严打涉企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偷盗抢劫、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强揽强包等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犯企业合法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查处行霸、市霸等违法分子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犯罪&ldquo;亮剑&rdquo;行动,加大涉众型经济犯罪侦办力度,最大限度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牵头单位: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刑警大队;协助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15.实行企业挂牌保护。建立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挂牌保护制度,在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工地设立固定或流动警务室,严厉打击阻碍用地、阻挠施工、堵门堵路、断水断电等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犯企业合法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组织开展重点企业内部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对涉案金额大、影响恶劣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因治安问题造成投资者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牵头单位:内保科;协助单位:治安大队、刑警大队、经侦大队

16.创新利企惠民举措。严格落实市局&ldquo;二十项&rdquo;服务承诺,在出入境、交巡警、消防、治安等部门和基层派出所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措施。认真落实重大招商项目协调服务、重大事项领导帮办和重点客商直通卡制度,打造重大项目、大型企业行政审批特事特办&ldquo;绿色通道&rdquo;,推行重大项目&ldquo;套餐式&rdquo;服务,主动介入重点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助推项目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牵头单位:纪委;协助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工作,是县局党委落实全县软环境建设大会精神、服务全县跨越发展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ldquo;一把手&rdquo;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谋划、安排部署和督查落实。要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人员,强化对软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推进

(二)强化学习教育。各单位要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习全县软环境建设大会精神,深入开展公安机关软环境建设&ldquo;最缺什么、最差什么、整改什么&rdquo;的大讨论活动,充分客观评估公安机关软环境建设工作现状,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更加自觉主动的参与软环境建设。

(三)强化督导检查。纪委、督察等牵头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实地查看、现场摄录、专项督察等措施,不定期对公安机关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认真纠正走过场、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问题和现象,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拒不兑现有关涉企优惠政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及时发现整改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问责有人,鞭策落后。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尤其是省级以上党报党刊广泛宣传我县公安工作的新成绩、服务群众的新举措和公安队伍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同时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工作信息报送。

(五)强化统筹兼顾。各单位要把软环境建设与公安机关&ldquo;三项重点工作&rdquo;和&ldquo;三项建设&rdquo;结合起来,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公安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服务单位、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以此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作风,促进全县投资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推动公安工作全面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