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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084/2019-0003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工业、交通,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19-04-04
文号: 灌交〔2019〕30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督查。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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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刻汲取江苏天嘉宜化工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做好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部署,近日县交通运输局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部署开展了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全面了解各单位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督促全行业进一步加大问题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强化重大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狠抓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水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的情况。

(二)各单位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和组织开展情况。

(三)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近期各级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落实情况。  

(四)“两客一危”、港口码头、水上交通、公共交通、公路安保、交通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的管控和事故隐患治理情况。

(五)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督查时间

4月8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根据工作安排自行确定,请各牵头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三、督查方式

以“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为主,也可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帐、实地察看的方式进行。

四、组织分工

由局领导分别带队,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分7个督查组对各单位进行督查。

第一组:督查运输管理所

带队领导:局长尹文伟

参加人员:局安全办、后勤科、运管所负责人

牵头部门:局安全办

第二组:督查公路管理站

带队领导:党委书记张明国

参加人员:局办公室、财审科、公路管理站负责人

牵头部门:局办公室

第三组:督查235省道工程指挥部

带队领导:副局长郭恩广

参加人员:局工程科、科技办负责人

牵头部门:局工程科

第四组:督查航道管理站、交通工程处

带队领导:副局长、公路站站长杨红佐

参加人员:局安全办、航道管理站、交通工程处负责人

牵头部门:局安全办

第五组:督查港务公司、亚欧监理公司

带队领导:党委委员、运管所所长孙伯

参加人员:局法制办、目标办、港务公司、亚欧监理公司负责人

牵头部门:局法制办

第六组:督查地方海事处、港口码头

带队领导:党委委员杨勇

参加人员:局港口科、信访办、地方海事处负责人

牵头部门:局港口科

第七组:督查铁路办、质监站

带队领导:总工、总工办主任、县铁路办副主任张军红

参加人员:局总工办、纪检监察室、质监站负责人

牵头部门:局总工办

五、相关要求

(一)督查工作要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深入现场、基层单位、生产一线及易发事故的重要环节和重点场所,查找问题,发现隐患,督促整改,进一步推动企业和基层一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防范措施,消除重大隐患。

(二)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告既要准确反映被督查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也要客观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和整改意见。书面报告连同现场检查照片(不少于3张)等资料一并与4月21日前报送到局安委办,局安委办将汇总此次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督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规定。

(四)各直属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行业特点和监管重点,同步开展对本行业领域的专题督查。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此通知要求进行全面督查。

联系人:郑勇;电话:83219239;电子邮箱:26911302@qq.com。

附件:灌南县交通运输局督查检查记录表

灌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