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19〕31号
关于全面开展新集镇新一轮成品油市场
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镇直各单位,驻镇县属单位:
自2018年10月份我镇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以来,通过强化组织领导,采取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等形式,集中整治了成品油市场秩序,取缔并拆除了一批非法加油站点,打击了一批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有效维护了成品油市场秩序。近期,油价连续上涨、批零差价幅度有所扩大,特别是非法经营成品油活动流动化特点更加突出,成品油储运、经营等环节无照无证、非法经营、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所抬头。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市政府、县政府有关通知要求,经新集镇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10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新一轮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围绕成品油市场安全和环保要求,突出流动加油车、地炼及走私非法油品等整治重点,对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非法储存和销售油品行为、经营不合格油品以及经营过程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加大打击力度,保证我镇成品油市场良好秩序。
(一)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整改。包括成品油库、加油站、加油点和加油船等设施设备的安全和环保隐患;成品油运输及运载工具、人员安全环保隐患。
(二)整治非法经营行为。包括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 和工商营业执照等资质,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整治非法储存、销售成品油行为。包括擅自建设储存油罐、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船)等非法储存、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二、责任分工
(一)安监所。一是设立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统筹做好本次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具体计划,牵头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汇总上报的查处情况(包括非法加油站点名称,查处时间、处罚情况等)。二是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查处非法从事汽油、闪点<60℃的柴油经营行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三是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加油站(库, 点,船)的安全检查、 隐患排查整改的督查。
(二)新集派出所。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查处成品油储存、经营单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二是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三是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汽油和闪点<60℃柴油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是查处非法运输售卖汽油和闪点<60℃柴油的流动加油车。五是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无成品油零售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无证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六是监督指导正规加油站安防建设全面升级达标,依法查处违规销售散装汽油行为。七是对暴力抗法及干扰、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予以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市场局新集分局。一是查处非企业涉及非法从事闪点>60℃的柴油经营行为。二是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行为。三是加大对加油站点销售油品质量的抽查检验力度。四是查处已领取营业执照但未领取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就超范围从事闪点>60℃的柴油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五是查处生产、仓储企业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以及计量作弊的违法行为。六是配合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各村(居)委会。一是按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负责排查辖区范围内是否存在成品油非法交易、无证加油站点、超经营范围加油站点等。二是配合相关部门联合执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由镇政府总牵头派出所、市场局新集分局、安监所、各村(居)委会责任分工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做好指导及协助执法工作,密切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专项整治工作要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属地管理机制,各村加强日常巡查,及时上报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企业及个人。二是联合执法机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违法违规行为,由镇安监所牵头,会同派出所、市场管理局新集分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决予以打击取缔。
新集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