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索引号: 014309404/2019-00042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通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9-03-11
文号: 灌建发〔2019〕19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建发〔2019〕19号 灌南县住建局关于春节后建筑施工复工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通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相关单位: 按照县住建局《关于认真做好“两节”期间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灌建发〔2018〕126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春节后建筑施工复工安全生产大检…

灌南县住建局关于春节后建筑施工复工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通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建发〔201919

 

灌南县住建局关于春节后建筑施工复工

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相关单位:

   按照县住建局《关于认真做好“两节”期间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灌建发〔2018126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春节后建筑施工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灌建发〔201913号)文件要求,120-31我局分成三个小组对全县在建工程开展了质量安全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共检查43个在建工地,共发出整改通知书32份,停工通知书6份,出具《工程质量抽查(巡查)记录》31份,《工程质量监督抽查整改通知书》17份。对检查中发现的建筑市场行为及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从这次检查的整体情况来看,大多数责任主体单位在“两节”及节后复工期间质量安全意识有所提高,行动迅速,自查到位,安全生产工作明显加强,工程质量稳中有升,但仍有少数被查在建项目还存在较多的问题,对主管局下达的文件落实传达不到位,行动迟缓,重视程度不够,意识淡薄,不担当不作为,导致施工现场存在较多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工程各参建单位和项目现场质量安全监管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安全方面

    部分施工企业对项目部管理松散,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节后复工未履行审批手续,施工现场标牌不规范不齐全,材料乱堆乱放,部分裸土未覆盖,扬尘治理不达标,安全网破损严重,影响整体观感,施工从业人员“三级教育”不到位,会议记录不齐全,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对有关上级部门下达的文件不及时传达;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规范要求,部分施工现场存在电缆、电线私拉乱接现象;少数工程塔吊未经检测合格即投入使用,甚至部分塔吊拆除未履行报批程序;少数工程基坑周边无防护,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未按专家论证方案实施,缺少安全技术交底;阳台、通道、楼梯口等临边防护措施不到位;外墙脚手架连墙件普遍设置不足或材料不符合要求;消防器材配备不足。 

    (二)工程质量方面

    部分项目机构质量安全意识不强,日常管理不到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偏少,人员变更未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部分项目机构现场管理混乱,编制的施工方案过于简单,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质量管理制度不能真正落实到位;部分施工资料编制不规范、不齐全,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时间存在逻辑错误,资料签字不规范,存在代替签字现象,见证取样台账编制、登记不规范,工序报验原始记录存在弄虚作假现象;部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监理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部分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齐全,水电专业监理普遍不到位,在岗备案监理人员数量不满足省201735号文要求,监理人员随意变更;部分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方案的审批和材料进场验收流于形式,不严肃认真,监理资料编制不规范、不齐全,资料签字普遍存在代替签字和越位签字现象;部分项目监理机构未按规定对工程进行巡视及平行检验,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未检查未发现,听之任之。部分项目还存在原材料检测不及时现象,墙体材料检测参数不齐全,钢筋焊接工艺试验和土工试验不及时委托;局部构造柱收口植筋数量、间距、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工程砼浇筑未按要求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电工套管等相关水电原材料存在未检测已使用在工程实体现象;个别项目深基坑施工未按论证方案施工,且未提供基坑监测相关报告;部分项目墙体砌筑不规范、未采用勾缝工艺,未按要求留置构造柱,马牙槎留置不规范,局部化学植筋施工不规范。

    三、处理意见

    (一)经研究决定,对项目部管理人员长期不在岗,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较差,存在隐患问题较多的5家施工企业和3家监理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1. 江苏硕华建设有限公司(树人学校项目)

    2. 扬州市恒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海西豪庭项目)

    3. 连云港广厦建设有限公司(库恩服饰项目)

    4. 江苏天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瑞轩学府项目)

    5.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信安阅城项目)

    6. 连云港市正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绿云郦都项目)

    7. 江苏江淮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海西豪庭项目)

    8. 连云港华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年产80000立方米家具板材项目)

    (二)对下列3名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暂停在灌南承接业务三个月:

    1. 连云港市正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孙龙喜(绿云郦都项目)

    2. 江苏华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龚新军(香江国际二期项目)

    3. 宿迁诺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建(李集中学新建宿舍楼项目)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项目部要以此次通报为契机,狠抓重点工作和关键措施的落实及隐患整改,落实责任,自觉规范建设行为,防止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扎实提升我县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扬尘防控管理水平。建立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施工企业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立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的现场检查台账档案。

    (三)提升工程监理监管水平。监理企业要进一步落实监理备案人员到岗到位管理和监理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现场巡查和旁站监理,对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要及时督促施工企业整改,并做好整改复查工作,坚决把安全质量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及时收集整理现场监理资料,保证监理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和真实性。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38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3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