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建发〔2019〕31号
关于印发《住建系统“扫黑除恶—连云港
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住建系统“扫黑除恶—连云港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6日
住建系统“扫黑除恶—连云港在行动”
主题宣传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住建系统浓厚的工作氛围和强大的舆论声势,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层次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扫黑除恶—连云港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紧扣“扫黑除恶—连云港在行动”这一主题,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层层深入,着力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宣传重点和工作举措
向群众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斗争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宣传斗争典型案例等。
(一)强化媒体宣传
利用微信公众号、专题宣传片、案例音视频、电子屏幕、悬挂条幅、开辟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曝光黑恶分子的犯罪手段和社会危害,警醒和教育群众,营造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时空宣传
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房产处、物管科、建管处、燃气办、散装办、信访办要分别在拆迁地块、物业小区、建筑工地、生产企业等人流量大、人员密集的场所,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设置各类宣传栏(牌),墙体刷写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图画,电子显示屏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等。
(三)强化工作举措
各单位(科室)要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切实实加强对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查暗访,发放宣传资料,加强对近年来群体信访案件梳理排查,揭发线索深挖工作,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工作内容
1. 各物业小区的电子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在小区出入口悬挂横幅标语、张贴省政府通告和县政府公开信。
2. 各建筑工地、生产企业、拆迁地块要滚动持续宣传,提高宣传广度和密度,要悬挂横幅标语、张贴省政府通告和县政府公开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发放到基层群众。
3. 所有工地建筑围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公益广告不得少于1/3。
4. 在单位门前至少悬挂一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并通过电子屏幕、宣传栏持续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这次主题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保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统筹协调,注重实效。各单位(科室)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注意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和强大的舆论声势,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层次开展。宣传活动要留图留档,适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政策法规科,确保专项斗争扎实有效推进。
(三)稳妥推进,严明纪律。各单位(科室)要认真做好线索排查活动的信息报送工作,整体谋划、控制节奏、稳步推进,对于收集到的涉黑涉恶情报信息要及时梳理汇总,填写《灌南县住建局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登记表》,经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每月5日、20日分别报送至局政策法规科,不得延误、瞒报、漏报、不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