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建发〔2019〕33号
关于进一步健全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考核机制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贯彻落实江苏省地方标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省住建厅《2018年江苏省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苏建质安〔2018〕128号)、《灌南县扬尘管控实施方案》(灌政办发〔2018〕112号)等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有效督促参建各方主体积极履行扬尘治理管控责任,不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力度,确保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县住建局决定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建立“日巡查、周通报、月考核”工作机制,计划每月20日分组考核(各条线考核材料报局263办公室汇总)。
二、考核组织
县住建局组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考核组,重点考核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混凝土搅拌站、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考核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考核方式为听情况汇报,查工作部署和活动开展情况台账;实地抽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三、考核结果评定
考核实行百分制标准计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90分及以上为考核优秀,70分至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并根据分数排定考核名次。
结果运用:对考核中存在较大问题的在建工程,除依法处罚外,由县住建局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停工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计入诚信档案,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当年两次因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的,暂停施工单位6个月投标资格。拒不整改的,属本地企业的依法申请发证机关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属外地企业的清出灌南县建筑市场。
联系人:马士汉、方 景,联系电话:571027、679750。
附件: 1.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分组表
2.扬尘控制现场检查考核表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9日
附件1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考核分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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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 别 |
内 容 |
组长 |
成员单位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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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政道路 |
苏州路、惠泽路、引羊路、健康南路、灌河路、军民路、太仓路、富阳路、瑞安路、海州北路、常州南路、扬州南路、鹏程路西段、英雄北路、福清路、盐河路和长江路17条市政道路。 |
陈永先 |
建工办 城投公司 城乡规划科 |
范建钟 刘从喜 王抗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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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体整治 |
鹏程路沟水体连接工程、鹏程东路污水管网工程和悦来河污水管网工程3项水体整治项目。 |
陈永先 |
公用事业科 |
杨永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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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混凝土搅拌站 新型墙体材料 生产企业 |
灌南建港混凝土有限公司、灌南建港混凝土有限公司扬帆分公司、灌南迪驰建材有限公司、灌南县久源建材有限公司、灌南县欧凯砼业有限公司、灌南溢鑫砼业有限公司、灌南县华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灌南坤阳建材有限公司和灌南县港鑫建材有限公司9家混凝土搅拌站,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 |
朱海波 |
散装办 墙改办 |
段中阳 刘晓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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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园林绿化 |
城区行道树工程、苏州路绿化工程2个绿化项目。 |
杨 军 |
园林所 |
沈 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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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房屋征收 |
食品公司、农资公司地块、新城壹号东侧地块、农贸市场南侧地块、财校周边(一期)地块、航道站周边地块、水建公司周边地块、棉织厂东侧地块、消防大队东侧地块、二中东侧地块、财校周边(二)期地块、英雄广场(一)期地块和英雄广场(二)期地块12个征收地块。 |
张 帆 |
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
王君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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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筑工地 |
海西豪庭、尚德花园、铭雅苑、树人学校、新港嘉苑、鑫源一品、南方五金建材城、瑞轩学府、颐高广场、恒基广场、嘉泰御景城东区、书香世家、尚书苑、公路花园、文昌苑西区、理想家园、上悦城、江南院子和绿云俪都等建筑工地。 |
姜 辉 |
建管处 安监站 |
解晓东 |
备注:根据省住建厅建筑施工扬尘管理要求,建筑工地实行“六个100%”标准,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物料堆放100%覆盖。
附件2
扬尘控制现场检查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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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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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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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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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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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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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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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实际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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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各方主体责任 |
建设单位未将扬尘控制纳入承发包合同管理,未足额计取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工地措施费,未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整治措施的扣5分; 施工单位项目部未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经总监签字、监理盖章确认的扣5分; 监理单位未将扬尘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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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图牌公示 |
施工现场进出口无整齐明显的“扬尘治理公示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的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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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围墙围挡 |
★未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挡的; 围墙围挡留有缺口、底边未封闭、泥浆外漏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围墙围挡高度低于1.8m的,重要地区和主要路段范围内高度低于2.5m的扣5分; 紧靠围墙围挡内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装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竹片等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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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道路硬化 |
★施工现场出入口、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未采用砼硬化的; 硬化道路的强度、厚度、宽度不满足安全通行卫生保洁需要的扣10分; 施工现场未设置排水网络系统,泥浆、污水、废水等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的扣lO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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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物料堆放 |
施工料具未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放置的扣5分; 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未严密遮盖或存放在库内、池内的扣5分; 施工现场任何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装卸、物料堆放,未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的扣5分; 使用空气压缩机式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尘埃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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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标准 分值 |
实际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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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车辆冲洗 |
★出入口未设置车辆冲洗池,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施工现场未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的扣10分; 冲洗池四周未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的扣5分; 运输车出场前未冲洗干净,车轮、车身带泥上路的扣5分; 现场确不具备设置冲洗台条件的,未采取其它冲洗方法的,也未在工地出入口采取铺设麻袋、安排保洁人员及时清理等措施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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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裸土覆盖 |
对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土方,未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的扣5分; 建筑工程施工区域内的裸露地面,未采取临时绿化,网、膜覆盖等措施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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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防尘网设置 |
★脚手架外侧未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的; 密目式安全网不能保持干净、整齐、牢固、无破损的每一处扣2分; 现场防护未封闭严密、牢固整洁,封闭高度不能保持高出操作层1.5m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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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垃圾清运 |
★建筑垃圾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的扣10分; 楼层内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渣土,未采用装袋扎口密封清运或用其它密闭容器清运的扣5分; 施工现场无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场地的扣5分; 对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建筑垃圾,未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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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喷淋设施 |
无喷淋设施或无移动式喷雾设施的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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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信息化设施 |
末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的扣5分; 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未与主管部门联网的扣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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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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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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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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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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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2.注★号的为一票否决项,有否决项情形的通报。总计得分低于70分予以通报。3.有否决项情形或总计得分低丁70分的,该工地检查评定结果为不合格。4.绿化工程、混凝土搅拌站、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扬尘控制考核表可参照此表结合实际进行优化,考核结果必须要量化。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