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建发〔2019〕46号
关于印发《灌南县住建局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灌南县住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4日
灌南县住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方案
按照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充分发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切实净化建设领域市场环境,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效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基层“拍蝇”“治赖”、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打造平安法治灌南、加快实现“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结合起来,在住建系统范围内,坚决打掉黑恶分子嚣张气焰,坚决防止涉黑涉恶问题出现,坚决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建设“强富美高”新灌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摸排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
4.黑恶势力“保护伞”;
5.其他危害社会治安、扰乱社会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分子。
三、督查分工
各单位(科室)要按照中央、省、市、县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为确保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达到实效,切实净化建设领域市场环境,结合实际,分条线成立督查专项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1.建筑工地专项督查组
组 长:姜 辉
成 员:解晓东 王杰奇 马 锐
2.建筑材料专项督查组
组 长:朱海波
成 员:段中阳 刘晓娟 马 锐
3.拆迁地块专项督查组
组 长:张 帆
成 员:王君华 王 波 马 锐
4.物业小区专项督查组
组 长:杨 红
成 员:颜建华 于 宇 马 锐
为清扫黑除恶势力,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传达到住建领域各处,各督查组要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住建管理范围扫黑除恶斗争的组织领导,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潘龙飞任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张帆为直接责任人,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住建范围内的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二)扩大宣传范围。在局公共场所、各物业小区和建筑工地等醒目位置制作并悬挂扫黑除恶条幅,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斗争方向。保持对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人民群众力量,对照工作重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认真梳理重要案件线索,顺藤摸瓜、深挖余恶,严防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和重大案犯,强化打击力度,力争短期内打出成效、打出声威、震慑黑恶势力犯罪。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线索,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密组织部署。在省市县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遏制刑事犯罪高发、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需要,是加强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力量,周密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