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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391/2019-00317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9-05-22
文号: 灌自然资发〔2019〕38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所、县局各分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机关防火、防盗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安全教育。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经常对办公楼、生活区的防火、防盗以及车辆安全驾驶组织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按照属地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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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县局各分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机关防火、防盗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经常对办公楼、生活区的防火、防盗以及车辆安全驾驶组织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国土资源所所长对安全管理工作要亲自过问,落实专人具体抓办,细化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搞好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加强对本科室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督导,要求干部职工养成离开办公室时进行隐患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的良好习惯。

二、加强防火管理。不随意乱抛烟头,不在办公室等重点场所吸烟;下班前、加班后要关闭办公室电器设备,如空调、取暖气、照明设备、电脑、打印机等,切断电器电源,仔细检查并消除各种火灾隐患;不在办公室内使用非办公用电器,不在办公室内私拉乱接电线电源。

三、加强防盗、防泄密管理。下班前、加班后关锁好办公室门窗,不在办公室内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重要文件、资料注意妥善保管;各单位财务室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大额现金要妥善保管。

四、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定期举办消防知识培训,由局纪检监察室牵头,将不定期检查消防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局办公室要在不动产登记大厅、机房、档案室、楼梯口、保安室等重点部位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消防演练活动。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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