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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553829433/2019-00077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灌南县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1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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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商务发展和实施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二)拟订全县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

灌南县商务局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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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商务发展和实施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拟订全县内贸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商品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乡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交易类)规划,推进城乡商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药品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四)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统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五)按规定负责全县省级开发区的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编制全县开发区发展规划草案,指导开发区编制建设规划。研究分析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开发区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牵头组织对开发区工作进行考核。

(六)负责全县货物进出口管理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外贸促进工作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计划、配额等管理工作,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和省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与便利化。

(七)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执行国家和省市对外技术贸易政策,依法监督全县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承担国际服务贸易促进和统计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参与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有关事务,建立和发展与国(境)外政府经济部门的经济合作。

(九)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县行政审批局管理和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审批、备案工作。落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鼓励政策,指导规范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全县外资目标的制定、分解和考核认定工作。

(十)负责全县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投资合作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配合县行政审批局依法核准、报批县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机构(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与管理。负责全县对外援助项目和接受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及赠款,推动构建对外投资合作促进和服务保障体系。

(十一)组织协调我县企业发起或应对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负责协调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地方综合性应对工作,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推进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意见,牵头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进全县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落实商贸服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工作。

(十三)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活动。

(十四)负责统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牵头拟订全县招商引资指导性意见、县级重大招商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县的投资环境及政策宣传推介,负责县级招商引资目标管理和全县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指导各镇、开发园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县级境内外经贸网络的建设与管理。

(十五)协调海事、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银行、外汇、出口信用保险和市场监管等部门与商务工作有关的事项。

(十六)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加强行业源头监管,开展行政监督检查,指导、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商务依法行政和法治化建设,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

(十九)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