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经普办发〔2019〕15号
关于开展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督导检查
工作的通知
各镇、各园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为迅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经济普查工作视频会和《关于切实开展灌南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灌经普办发〔2019〕13号)精神,深入了解全县各地普查登记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普查行为,严肃普查纪律,确保普查数据高质量完成,县经普办、县统计局决定由县局领导带队,赴各镇、各园区对普查数据核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认真听取经济普查登记工作情况汇报,指导各地做好数据质量审核工作,把好普查数据质量关。
(二)全面梳理普查登记流程,对违规操作和不规范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深入普查登记一线,突出数据填报和现场核验情况,加强源头数据质量抽查。
二、时间安排
2019年5月31日前由各地进行自查自纠,6月3日至6月6日组织督查,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督查组与镇、园区联系。
三、督查分工
第一组
组长:孙振华
成员:孙安琳、周 浩、赵东阳
督查范围:新安镇、百禄镇、新集镇、现代农业园区
第二组
组长:朱延梅
成员:孙竹青、崔梦楠、葛月娇、成宇轩
督查范围:北陈集镇、张店镇、汤沟镇、孟兴庄镇、李集乡、经济开发区
第三组
组长:冯 佳
成员:王丹红、沙 萍、周海兵、宋彤彤
督查范围:三口镇、堆沟港镇、田楼镇、化工园区、临港产业园区
四、督查方法
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抽查等形式进行。
五、其他事项
希各镇、各园区接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抓紧组织实施,切实按要求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灌南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
灌南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