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的
通过对普查数据进行核查,及时发现普查登记过程不规范及数据填报错误等问题,确保普查数据整体质量符合要求。
二、工作内容
(一)普查单位数
普查小区内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虚报、漏报和单位类型界定错误情况。
(二)普查对象主要经济指标
普查小区内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中个体经营户主要指标的填报质量。
具体抽查指标:
1.法人单位。
(1)一套表法人单位及填报非一套表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的法人单位:单位类型、资产总计、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2)填报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的法人单位:单位类型、资产总计、本年支出合计、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3)填报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经济指标的法人单位:单位类型、资产总计、本年费用合计、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2.产业活动单位。单位类型、经营性单位收入、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3.个体经营户。行业类别、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三)普查登记的规范性
了解普查对象的普查登记受访情况,各普查员对普查登记的组织实施是否规范。
三、工作时间
核查从即日起开始,到5月30日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数据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落实人员,确保数据检查工作有效开展。
(二)严格执行《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遵守经济普查工作纪律要求,坚持依法检查,切实加强对检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三)参加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四经普方案和国家事后质量抽查方案,准确理解和掌握主要指标的口径范围、资料来源,客观公正地完成数据检查任务。
(四)各级普查机构在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的数据检查工作,并向县经普办报送数据检查报告。
灌南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