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委发〔2019〕13 号
关于印发《新集镇2019年度平安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村(社区),镇党委、政府各部门,镇直各单位,驻镇县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强对我镇平安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现将《新集镇2019年度平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新集镇委员会
2019年5月5日
新集镇2019年度平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平安创建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和谐发展环境中的作用,实现县委、县政府“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总目标,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以群众平安期待为导向,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广泛开展平安乡镇建设,为建设美丽乡村提供坚强保障。
二、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创建最安全城市,努力建设覆盖领域更广、基层基础更牢、群众安全感更强的平安灌南的目标要求,认真总结近年来系列平安创建的成功经验,着力形成系列平安创建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努力实现“三个全面、三个提升和三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系列平安建设活动全面覆盖、领导责任制全面落实、平安建设基础全面夯实、行业性平安建设达标率、平安建设参与率知晓率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确保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各村、镇直各单位参与平安建设活动的覆盖率分别达到100%,达标率达到95%以上。
三、工作目标
全力推动创建平安村,达标率在80%以上,对群众矛盾纠纷能够每周一排查,每月一会办,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7%以上,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发生,无群体性事件发生,无集访群访、缠访闹访事件。创建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牵头,镇、村(社区)以及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四、工作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平安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协调联动,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工作体系。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
2、加强教育宣传。结合扫黑除恶,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为平安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村加强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镇直各单位按照“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办好自家事”的要求,切实加强单位内部教育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3、重抓治安防范。一是推进“大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镇巡防中队建设,做到管理规范、运转正常,广泛开展“红袖标义务巡防”等群防群治工作。二是深化重点地区治安管理。以村、校园及周边公共复杂场所为重点,采取集中排查和动态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实行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强化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反犯罪行为。
4、预防化解矛盾。按照源头治理、依法治理要求,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健全多元融合式调处机制,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化解在基层。在重大事项、重点工程进行前,讲稳评工作列为必经程序,提高预防预知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能力。
5、整治突出问题。一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全面落实“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措施。二是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帮扶帮教措施。强化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矫治工作,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监控定位率达100%。加强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和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90%以上。加强对吸毒人员等群体的全面排查、分类管理和行为干预。
6、强化监督奖惩。由镇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平安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镇督查督办工作内容,做到日常督查和突击督查相结合,及时通报督查结果,限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对在平安创造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加大对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地区、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查究力度,推动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五、序时进度
(一)组织动员安排部署(2019年5月5日-5月15日)。认真贯彻落实我县关于平安建设的部署要求,组织召开平安创建动员会,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建设目标,分解量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建设工作迅速开展。
(二)狠抓落实全力开展(2019年5月15日-10月31日)。各村、镇直各单位有序开展平安创建,强化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创建氛围,切实开展平安创建,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三)自查自评年度检查(2019年11月1日-11月15日)。11月上旬,各村、镇直各单位认真对照平安建设的相关要求,对平安建设工作开展自查自评。11月中旬,镇领导小组将各村、镇直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下发整改通知书。
(四)重点推进全面提升(2019年11月15日-12月15日)。各村、镇直各单位根据检查情况,再认真对照平安建设相关要求,对本村(单位)的平安建设工作开展全面推进提升。
(五) 全面落实全部达标(2019年12月15日-12月31日)。对各村、镇直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检查,把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明查与暗访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边检查、边指导、边整改,确保全镇平安创建工作通过县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