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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892X/2019-00077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科技、教育,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9-05-07
文号: 灌教发〔2019〕18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现将《灌南县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灌南县教育局 2019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灌南县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

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灌南县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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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灌南县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灌南县教育局

                              2019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灌南县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全省学校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苏教基〔2019〕7号)精神和省、市、县安全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把安全风险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全面推进全县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学校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主管部门有效监管、学校落实责任、师生有序参与的工作格局,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学校安全防控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学校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防控、食品安全、校车及交通安全、建筑与施工安全、实习实训安全等,通过全面排查、滚动治理、压茬推进,彻底整治一批学校安全重大风险隐患。

(一)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健全;实验室安全运行机制是否完善;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明确具体;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与准入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个人防护与环境保护、废弃物处置措施是否按规定落实;危化品的采购、运输、存储、使用、转移、处置等环节是否做到全过程监管并建立分布档案和使用台帐;实验室安全定期检查与安全巡查机制是否建立并有效落实;实验室用压力容器、气瓶、生活用锅炉和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向当地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备案,并依法定期检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做到全部持证上岗。

(二)消防安全。学校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并定期维保;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维保;消防值班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并持证上岗;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是否存在;电气火灾隐患是否及时整改;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重点单位是否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

(三)治安防控。学校是否按规定配备专业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警务室(门卫室)物防设施是否齐备;一键报警装置是否按规定安装;学校门前是否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校园视频监控是否实现全覆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是否有力有效;“护学岗”是否按要求设立;校园安全会商研判、定期通报、联合整治、联动处置机制是否建立;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是否按规定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

(四)食品安全。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是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落实;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做到定期开展;食品采购追溯体系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是否落实;陪餐制度是否按规定落实。

(五)校车及交通安全。是否存在拼装车、三轮车、农用车等非法接送学生现象;是否定期开展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整治;校车是否按审核确认的线路行驶且行经线路无危桥、危险路段;校车是否安装随车视频采集设备且无超速超载现象;上学放学高峰期间校门口交通是否有序;校园内交通管理是否安全有序;学校组织的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是否经严格审批并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

(六)建筑与施工安全。学校建筑安全状况是否定期排查监测;是否存在违规使用D级危房或存在危险房屋的现象;对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易滑坡地段、易遭受雷击、基础沉陷等区域是否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学校在建项目施工场所是否严格实行隔离管理,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应对极端天气、旱涝灾害机制措施是否健全。

(七)实习实训安全。学校和实习实训单位是否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和实习实训单位是否执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有关规定;学校是否督促指导实习实训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习实训单位是否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习实训单位是否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

三、主要措施

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切实查漏洞、补短板、促整改,重抓安全责任、师生安全教育、风险隐患整治,着力构建系统有效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一)构建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各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定期开展学校安全风险研判,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将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融入学校日常工作。

(二)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各学校要根据实际,集中开展一次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命安全、食品安全、预防踩踏、预防溺水、预防毒品、防范学生欺凌、预防网络诈骗等各类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技能;丰富安全教育形式,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高度重视安全演练,定期组织地震、火灾等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升师生的自救自护能力。

(三)彻底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各学校要对照校园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开展拉网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要明确排查项目,细化排查内容,规范排查操作,要针对当前学校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覆盖教学楼、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所、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礼堂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细化责任区域、细化责任人员,不走过场。

(四)全面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各学校要根据实际,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坚决将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提请地方政府协调解决。

(五)全面进行安全风险防控督查。将学校自查、互查、抽查和集中督查、明查暗访相结合,县教育局将成立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对学校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六)着力构建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各学校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加快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构建。

四、工作安排

全县学校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5月10日前)

县教育局印发《全县学校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学校要认真制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整治任务。

(二)隐患排查阶段(2019年5月底前)

各学校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氛围,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意识;进行全面彻底的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做到一件一档、闭环管理,做好跟踪督查,落实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较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县教育局建立全县所有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台账和风险点数据库,动态监控排查整改落实情况。5月16日前,各校须向局安稳办报送《灌南县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隐患清单》(附件1)。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9年7月底前)

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隐患,各学校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根据实际,形成系统有效的安全风险防控制度,建立完善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县教育局将对学校安全风险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7月底前,各校须向局安稳办报送安全隐患整改报告(附整改前后比对照片)及《灌南县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情况汇总表》(附件2)。

(四)总结巩固阶段(2019年9月底前)

各学校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县教育局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督查检查,全面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总结一批学校安全风险整治工作先进经验,问责一批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建章立制,构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9月20日前,各校向局安稳办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学校安全是教育发展的头等大事,事关师生人身安财产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师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治理,下大决心、立硬规矩、动真碰硬,做到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夯实校园安全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全县学校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稳办,同时成立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附件3),于5月14至18日赴各校开展督查。各学校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精心研究,周密实施本校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细化整治任务,落实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教育局将把学校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学校安全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整治效果不好的学校及时通报并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整改。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产生重大影响的校园安全事件及学校,要实行挂牌督办,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