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平安灌南”建设,全面总结校园安全管理经验做法,有效推动平安校园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提升全县学校安全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校园安全工作扎实有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平安灌南”建设部署要求,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打造全员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以学校为单位,以“平安校园”创建为载体,通过创建活动开展,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责任意识,推动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改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师生安全意识明显提升,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明显改善。
三、工作措施
(一)夯实安全工作责任
1.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校园安全风险,持续推进校园安全管理能力提升,以高质量的安全保障推动教育教学质量快速提升。
2.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按照校园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严格“网格化”监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体系,建立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通报和约谈机制。
3.加强重点人员管控。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问题,严防极端人员的暴力袭击、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造成伤害事故,积极预防和消除各类灾害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可防性涉及教育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涉校个人极端事件发生。
(二)加强安防基础建设
1.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继续推进“省市防震减灾示范校” “市校园合格警备室”创建,已创建学校做好提升工作,发挥局“校园视频监控中心”监管作用,继续开展县级“视频监控中心(室)”达标创建工作。
2.强化“三防”设施建设。加强校园专职保安队伍建设,村园村小配足配齐保安,经常性开展安全业务培训。学校重点部位、所有出入口需安装高清监控设备且维护管理到位;配足配齐防卫器械(八件套),其他安保、消防、防护等器材、装置、设施,一律按要求落实到位;规范应急报警系统管理,确保应急报警设备24小时畅通。校内应急疏散、校内安全行车指引、限速禁鸣等安全提示标志规范、醒目。
3.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开展校园安全教育日、开学第一课、平安假期、防灾减灾、交通、消防等主题教育活动;会同县检察院、团县委开展“法治阳光 护苗成长”安全自护教育活动,做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欺凌、防暴力伤害、防踩踏、防性侵等安全教育。
(三)强化安全活动开展
1.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隐患即事故”观念,增强学校主体责任意识,深入开展“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月”“校园安全月”和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治理、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系列活动,深化“一查三督”专项行动,逐步建立并完善校园安全数据库。
2.强化安全宣传培训。做好校园安全宣传,强化安全知识教育,积极组织参加“安康杯”“校园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等校园安全宣教活动;开展校园安保人员、校车司乘人员、学校领导和安全保卫人员、教职工安全专题培训,增强教职工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按照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要求,进一步完善校园防险避灾、重大疫情、重大案件和事故、群体性事件、大气污染、恶劣天气、反恐防暴等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机制,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分析通报制度,促进校园安全台帐规范化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全程记录、资料齐全、痕迹清晰。
2.推进部门协同合作。联合公安、交运部门推进校车安全管理,严查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运营行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合作开展法治教育,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与市场、卫生部门联合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全面开展校内超市、商店的食品安全检查,规范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留样等各环节安全制度落实;提升学校饮用水和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9年5月20日-5月30日)。各校(园)要按县教育局的统一要求,结合“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内容、标准,利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自媒体等多种宣传手段,宣传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广大师生创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形成人人关心、积极参与的良好格局,并结合实际,查找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工作重点,制定学校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9年5月30日-12月20日)。各校(园)要围绕工作方案的目标和任务,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制,深入扎实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11月下旬,县教育局将组织督察组,对各校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12月20日-2020年1月20日)。各校(园)对创建“平安校园”的情况进行自查,撰写创建工作自查报告,县教育局将对各校创建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和保证学校安全的重要举措。县教育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校(园)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创建工作领导,制定周密方案,形成上下联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校(园)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校内宣传媒体,采取多形式、开展多层次的创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创建“平安校园”的意义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提高知晓率,扩大参与度,增强创建工作积极性,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教育局将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纳入学校安全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创建效果不好的学校及时通报并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整改。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产生重大影响的学校,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层层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