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
索引号: 11320724MB1807543H/2012-00001 信息分类: 其他, 其他,其他,其他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12-05-20
文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灌南县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一期)试运行方案

浏览次数:  字体:[ ]
灌南县国家税务局
网上办税服务厅(一期)试运行方案
 
总局在纳税服务规划中要求加强信息化在促进纳税服务的作用,省局按照这一要求开发了江苏省网上办税服务厅,计划分三期完成,目前一期建设已开发完成。我局作为全市的试点单位,从1月1日起,采取先在第五税务分局试点,后全县推广的方式开展试运行工作。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给全市推广积累经验、提供样本,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运行范围
(一)涉及纳税人:全局辖区内使用免费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的纳税人;自愿使用网上办税服务厅的其他各类纳税人。
(二)试运行的功能模块主要包括:
网上办税厅共有“我要办税”、“我的信息”、“征纳互动”、“咨询辅导”、“我要帮助”等五大功能。
1、“我要办税”。办税功能是网上办税厅的核心内容, 一期主要包括:新办企业税务登记、新办个体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申请、网上纳税申报、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防伪税控最高限额、申请票种票量、申请加入网上认证系统、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领购验销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申请。
2、“我的信息”。纳税人可以集中查询自己的各类信息。一期主要包括:我的通知公告、我的办税事项、我的涉税提醒、税务登记信息、发票购领资格信息、税款缴纳信息。
3、“征纳互动”。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的项目与国税机关进行交流互动,一期主要包括:我要评价、我要投诉、我要建议、网上调查。
4、“咨询辅导”。纳税人可以获得相关的税收知识,咨询涉税问题,一期主要包括:网上涉税咨询、税法知识库、热点问题。
5、“我要帮助”。纳税人可以获得网上办税厅操作帮助和办税指南帮助,打印所需通知、表单,一期主要包括:税务机构设置导航、网上操作导航、我要打印、接收回执、我的收藏夹。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网上办税厅试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试运行的推进工作。
组长:臧秀文
成员:马红雨、刘勇、汤化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马红雨,成员:张璐。
(二)成员部门工作职责:
1、纳税服务科:负责试运行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负责网上办税厅试运行的宣传报道;收集纳税人的反馈意见;后期业务运维。
 2、征管科:负责业务流程的调整及操作规程的制定。
3、信息中心:负责硬件环境的搭建,网上办税厅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推行过程中的技术保障;后期技术运维。
(三)基层单位工作职责
1、办税服务厅:负责纳税人网上办税业务的受理、审核和处理。
2、税源管理部门:负责网上办税服务厅使用协议签订、业务辅导培训及问题处理。
三、试运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1)纳税服务科:通过短信平台、纳税服务QQ群、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网上办税厅。
(2)第一税务分局:通过公告栏、LED电子显示屏及利用申报期纳税人集中的特点大力宣传网上办税厅。
(3)税源管理分局:利用下户检查及回答纳税人咨询等机会积极主动宣传网上办税厅。
(二)培训辅导阶段(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1、对内培训。全体税务人员于2011年1月接受由县局相关科室组织的操作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网上办税厅的功能、业务流程以及税务人员的具体操作。
2、对外培训。各税源管理分局对已使用免费网上申报系统的企业纳税人,要制定培训计划,分批进行集中操作培训;对自愿申请使用网上办税厅的纳税人,应在纳税人提起申请时做好相关辅导培训工作。培训的内容包括各项网上业务办理流程和具体操作等,确保纳税人正确使用网上办税厅。
(三)实施阶段(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31日)
1、纳税服务科把操作人员添加到网上办税厅岗位中,然后对每个受理人员的属性进行相应的设置。
2、纳税人首次使用网上申报系统,需先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在登录页面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然后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相关业务操作。对原使用网上申报系统的纳税人,无需注册,直接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和验证码后点击“登录”即可。
3、第五税务分局应于1月20日前组织不少于20户企业完成所属期2010年12月的网上办税服务厅申报试运行工作; 1月25前完成网上办税厅11项工作流的测试工作,并形成测试文档和试点工作总结于1月27日前上报纳税服务科。
4、税源管理分局应对原使用免费网上申报系统的纳税人加强宣传,要求其在1月底前首次登录网上办税厅后补签电子使用协议;对于自愿使用网上办税厅的纳税人,应由税收管理员辅导签订纸质《网上办税服务厅使用协议》并为其开通系统。2月底前,各主管税务机关所辖一般纳税人使用网上办税厅申报面应达95%,小规模企业纳税人使用网上办税厅申报面90%,网上业务的申请率不低于总业务量的30%,年底前不低于80%。
5、第一税务分局、税源管理部门在推行网上办税服务厅的过程中,要认真记录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2个工作日之内反馈给纳税服务科。对于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要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纳税服务科定期整理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及建议,于次月5日前上报至市局试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阶段(2011年1月31日前)
纳税服务科要对试运行工作情况、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措施认真分析总结,并研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于1月31日前上报市局试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省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的开发成功,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纳税人,降低了纳税人办税成本,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不仅可以为税务机关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质量,同时也为纳税人办税营造宽松有序的税收环境。我局广大干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地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江苏省网上办税厅顺利试运行。
(二)加强领导,平稳推行。各单位要一把手负总责,把网上办税服务厅试运行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本方案部署有序开展试运行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政策辅导和技术保障力度,确保纳税人安全、高效、便捷地上网办税。
(三)认真总结,完善制度。建立信息反馈汇报制度,及时收集江苏省网上办税厅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系统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专人负责记录,并及时向市局反馈,为全市网上办税厅的全面推广做出应有的努力。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