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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09260/2019-00138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科技、教育,教育,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9-02-28
文号: 灌政办发〔2019〕24号 关 键 字: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灌南县创建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 灌南县创建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灌南县创建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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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灌南县创建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228         

灌南县创建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进我县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积极争创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年度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督委办〔2018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水平,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为主线,以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为主题,以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统筹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快消除城乡、校际间差距,努力使适龄儿童接受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

二、目标任务

力争在2020年,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省级评估验收,为实现县域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具体目标如下:

(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按计划推进落实。

(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均衡配置,形成合理流动的长效机制。教师队伍中专任教师100%具备教师资格,教师配备达到编制标准的95%以上,校际生师比加权差异系数符合要求。

(三)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仪器配备、网络多媒体、图书装备等资源均衡配置,达到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要求的配置标准。

(四)规范办学行为,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格执行省星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办法,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定向分配到全县各初中,促进初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五)小学、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巩固率达到100%。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100%,确保每一名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到90%以上。

(六)加大学校管理力度,缩小教育质量差距,推进优质均衡发展与特色内涵办学并举。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教育布局规划,加快中小学校现代化建设。加快实施《灌南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2017—2020年)》(灌政办发〔2017104号),科学配置义务教育资源,调优学校布局,合理控制学校规模,重点解决老城区学校布点少、规模小和新城区学校布点与城市发展不同步的问题。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按照省定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规范,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好每一所学校。加大改薄工作力度,健全校舍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所有校舍符合国家抗震设防要求,努力做到所有学校办学条件一样好。

(二)实施多种形式合作,放大优质资源幅射带动作用。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联盟制)办学改革,通过紧密型、协作型、紧密型和协作型相结合的三种方式,推进学校之间在管理模式、教学科研、师资培养、文化建设和品牌塑造等方面取长补短、共建共享,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率。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2019年,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成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利用社会教育资源,鼓励各类科技馆、文化馆、图书馆、展览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和综合实践基地等机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公益性教育活动。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办好特殊教育学校,继续完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条件,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健全校长教师流动制度。继续深化校长职级管理,持续推进教师县管校聘,完善校长、教师流动政策措施,结合集团化(联盟制)办学改革,促进校长、教师有序流动,其中骨干教师交流比例原则上每年不低于15%。依托市333”教育人才培养平台,加强中小学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开展全员培训制度,设立名师工作室,加快薄弱学校、偏远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进程。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实施国家课程,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推进高质课堂建设。重视学生身心健康,开齐上好体育课、艺术课及各类实验课程,开展形式多样的阳光体育活动。健全义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立以学生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课业负担状况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评价机制,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的互动联系,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为学校教学和学生成长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良好环境。

四、工作步骤

根据工作安排,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3月底前完成)

大力宣传创建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创建浓厚氛围。

(二)实施推进阶段(201912月底前完成)

根据《灌南县创建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明确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在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的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并进行定期督查。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06月底前完成)

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对照《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指标中有关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教学质量、社会认可度等方面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共同做好整改工作。

(四)积极申报阶段(20207月底前完成)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综合分析全县相关部门创建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督导评估资料、数据,形成《灌南县创建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自查报告》初稿后,经县政府审定,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批准,于7月底前向省教育厅上报督导评估材料。

(五)迎接评估阶段(202012月底前完成)

牵头部门建好评估台账资料,查漏补缺,迎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专项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灌南县创建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各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管理机制,将创建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有效落实。

(二)狠抓落实。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责任分解,明确职责和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负责本辖区义务教育高水平普及程度各项指标达标,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和做好辍学劝返工作。在编制本乡镇规划时,要将学校建设纳入公共服务设施中同步规划。维护学校治安和安全,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各部门和乡镇要强化联动,共同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三)强化指导。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及时了解创建工作进度,按照工作步骤,做好创建环节指导。县督查办要及时组织督查乡镇义务教育工作,共同指导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创建工作,确保我县顺利通过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验收。

附件:1. 灌南县创建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工作领导小组

2. 灌南县创建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1

灌南县创建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文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达华   县教育局局长

  员:葛玉勤   县编委办副主任科员

杨旭升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卞宝贵   县残联副主任科员

     县审计局副局长

孙展勤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时良忠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纪长征   县财政局副局长

乔学光   县人社局党委委员

于达静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县住建局副局长

郭恩广   县交运局副局长

张怀霞   县卫健委党委委员

周亚飞   县督查办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时良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灌南县创建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教育局:负责对创建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工作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组织实施中小学学校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城区中小学划片招生的有关规定,促进学校生源相对均衡;会同县编委办加强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会同县人社局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建立集团(联盟)内教师互动交流机制,实现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的相对均衡;深化课程改革,创新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丰富德育内容和形式,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效。

县编委办:负责根据上级统一规定的编制标准和在校学生数核定学校教职工编制。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加强对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推进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强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管理,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扰乱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和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开展警校共建精神文明活动,选派优秀警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配合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掌握新居民子女基本情况,督促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就学,保障新居民的合法权益。

县残联:认真做好持证适龄残疾人的统计,办理残疾人证等工作,并对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康复训练提供指导和帮助。

县审计局:负责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协助教育部门落实县域内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积极争取学校项目建设资金,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安全各方面防范、检查、整治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教育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根据年度财力增长和教育发展需求实际,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达到省定要求;确保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一个提高;统筹安排好中小学校安工程和标准化建设配套资金与项目资金。

县人社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教师队伍,加强对全县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地为全县中小学配齐合格教师,并根据编制情况,及时补充。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组织制定城乡中长期建设规划时要科学合理考虑中小学布点,负责将学校建设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形成完整的教育设施网络;督促各镇(街道)将教育用地纳入建设规划;负责学校建设工程的规划立项指导;指导并办理学校建设用地手续;对新建、扩建的民办学校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县住建局:对于学校建设项目,本着从简、从快、服务至上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限时办理相关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严把质量安全关。

县交运局:负责将通校公路建设与农村公路建设相结合,在政策范围内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对于学校接送线路的安全设施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并予以保障。

县卫健委:负责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指定适当医疗机构,定期为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做好学校疾病预防工作,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中小学残疾学生肢体康复训练。

县督查办:负责部门、乡镇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任务的督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