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政发〔2019〕26号
关于开展孟兴庄镇“唯美乡村庭院示范户”评选活动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大力推进孟兴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提升农户生活感受,引导广大家庭积极主动参与共建美丽环境、共享美好家园。现决定在我镇农户家庭中开展“唯美乡村庭院示范户”评选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创建目标
在本镇范围内评选200户“唯美乡村庭院示范户”,并以此次评选为切入点,通过小庭院的美化,带动乡村大环境的整体提升,实现美好家园的共建共享。
二、评选对象
全镇20个村所有农户家庭。
三、评选标准
(一)庭院整洁美。家庭房前屋后、庭院内物品用具堆放整齐,无乱推乱放、无乱搭乱建,庭院外观整洁有序。
(二)庭院卫生美。房内、房屋周边无积存垃圾,无卫生死角,居室、庭院内外整洁干净,长期保持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污渍等。
(三)庭院绿化美。发动农户在庭院广栽花草树木等,使庭院周边无闲置空地,房前屋后有花草树木,品种可以是果树、观赏花草树木、盆栽盆景等。
(四)庭院协调美。动员家庭拆除有碍观瞻构筑物、墙体改造、生活污水与畜禽粪便开展整治、消除户外厕所等,使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
(五)庭院文明美。家庭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倡导道德向善,传承良好家风,尊老爱亲,友善邻里,无陈规陋习,并积极带动亲朋好友、周边邻居等参与庭院整治。
四、评选方法
(一)家庭自荐。广大农户家庭可以踊跃参与到“唯美乡村庭院示范户”创建评选活动中来。农户家庭可向村两委自我推荐。
(二)村两委推荐。村两委对农户自荐家庭进行初审,同时可以推荐所在村符合唯美庭院评选标准的家庭。每村可推荐15户家庭。
(三)镇党委审核。镇党委对各村报送的“唯美乡村庭院示范户”推荐家庭名单进行审核。驻村干部必须对推荐家庭进行检查核实,各村选出最具典型的10户“唯美乡村庭院示范户”候选家庭。
(四)公示栏公示。各村将最终确定的农户家庭名单在村公示栏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
(五)确认表彰。通过自荐、推荐、审核、公示等环节,最终确认200户 “唯美乡村庭院示范户”,由镇村干部到农户家中亲授奖牌,给予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村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性意义,落实专人负责,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本项活动取得实效。驻村干部要做好审核工作,严格把关,确保评选的公正性。
(二)强化群众参与。要深入群众,发动群众参与,让广大普通农户积极参与到此次评选中来,营造全镇互评互选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通过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宣传本次评选活动的积极意义、评选标准等,让本次评选活动家喻户晓。
(四)强化时间意识。各村请于2019年5月25日之前将“唯美乡村庭院示范户”推荐人选报给驻村干部。6月2日之前,驻村干部要对各村报送的示范户推荐人选进行检查核实并签名确认,将最终人选名单报送到镇党政办。
孟兴庄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