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楼镇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和拉动经济增长,切实维护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深入推进我镇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十三五”规划,大力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和社会认同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需求潜力持续增长,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通过深化实施“十三五”新一轮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消费环境更加和谐、诚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创建工作机制更加科学、评价考核体系更加健全,打造幸福田楼。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
1.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建立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及时召开食品安全创建动员大会,张贴宣传标语,挂会标、宣传横幅,食品安全创建进社区、进校园,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2.继续开展电子商务领域食品安全创建。进一步探索创新和建立完善电子商务领域食品安全创建推进模式、运行机制、监管方式和评价考核办法。建立完善网络监管机构设置,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创建合力,加强对创建活动的规范指导。积极开展省级电子商务领域食品安全创建示范单位评选。
3.继续深化商品交易市场食品安全创建。认真抓好城乡各类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和综合市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深化推进。探索创新将商品交易市场食品安全创建纳入平安市场、文明诚信市场的大创建机制,促进市场创建提档升级和提质增效。
(二)大力开展重点行业食品安全创建自查6月份
1.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菜篮子”市场销售放心工程,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息公示栏制度,推进餐饮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推行餐饮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制度。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监测及管理,做好保健食品健康消费宣传,提升老年人等消费群体健康消费理念。强化食品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食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类分级管理。
2.深入开展农资市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强化农药、化肥、种子、农用薄膜等重要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健全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农资打假联合执法机制、农资质量监督抽查共享机制、农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机制,健全农资经营单位诚信档案。继续推动以“农资经营示范店”为主要载体的食品安全创建活动。
3.做好教育系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改善校园消费环境,建立和完善渠道畅通、反应便捷、运作高效的校园消费与投诉机制。提高师生对校园食品安全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物资采购程序,落实食品溯源单,严把食品进货渠道关,验收关,加强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建立重大集体活动食宿申报、审核制度,完善商品价格公示制度。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杜绝乱收、多收现象。
(三)着力提升市场监管与综合治理水平
加强质量监管和风险防范。推进和完善农产品、产地水产品、肉菜和重要产(商)品等质量追溯系统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质量全程监管,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产地水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特种设备事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深入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高风险防控和治理能力。加强口岸卫生、动植物检疫和进口商品特别是食品安全质量监管。
(四)着力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1.强化主体责任。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的责任制。引导鼓励经营者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和服务责任追溯机制。严格落实经营者“三包”制度,引导企业落实《服务质量信息公开规范》《服务质量评价工作通用指南》。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全面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设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2.注重行业自律。发挥行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的作用。对被投诉举报较多的经营者,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监督其纠正和改进。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增强参与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的能力。支持有关行业组织发挥专业强的优势,进行专业调解。
3.加强社会监督。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理性、依法维权。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作用,通过开展消费者评议等方式,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推动落实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实现从主要维护消费者个体利益向更多维护整体利益转变。积极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方式处理消费纠纷,依法为符合条件的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宣传诚信经营的正面典型,曝光违法经营的不良商家和不法行为。
4.注重协同监管。依托互联网+,逐步实现对消费纠纷的网上接收、网上调解、网上跟踪督办,推动跨区域、跨境消费纠纷的在线解决。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各类侵害消费者食品安全的行为。加快各部门、各行业之间消费维权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推动落实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警示等管理制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6月份在学校、社区等人员集中地方组织食品安全应急演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食品安全创建活动领导机构,由分管领导负责统筹指挥,加强对食品安全创建活动办公室机构、人员和队伍建设,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全面提升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组织保障。
(二)强化部门协作。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办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大案要案,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提升监管执法威慑力。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作机制作用,共同研究解决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共创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强化宣传考核。推广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安全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力度,广泛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效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加大考核力度,建立工作成果通报机制,切实把食品安全创建工作抓出成效。